10月16日河北省县储定向竞价销售交易公告(第一场)
- 2026-10-14
项目名称: 10月16日河北省县储定向竞价销售交易公告(第一场)
招标公司: 康保县神禾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区:河北 张家口
受康保县神禾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将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组织河北省县储定向竞价销售交易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安排
交易时间:2026年10月16日上午10:30
交易单位、品种及数量:康保县神禾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销售2023年产一等玉米3000吨。
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河北市场”,选择“河北省县、区级销售交易专场”进行交易。
交易价格:以竞价方式产生《10月16日河北省县储定向竞价销售交易清单(第一场)》以下简称《交易清单》本次竞价交易所报价格为承储企业库内散装汽车板交货价格,买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组织粮食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提货数量以承储企业实际过磅数为准,买方负责组织人员在承储企业库内进行检斤确认。无出库费,无水杂增扣量。
质量看样:标的质量以仓内实物为准。具有竞拍资格的企业需提前实地查看了解粮食实物质量、外运路况、出库条件、发票开具等情况,确保所竞拍的粮食符合自身使用用途,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责任和市场风险。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交易的,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成交企业自行承担成交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具体交易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如有变化,以即时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
本场报价递增幅度:5元/次
注:从委托方采购的粮食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使用,不得用作最低收购价粮或中央、地方政府储备粮食,并将粮食流向和加工使用情况告知委托方。
二、交易资格
参与交易的竞拍企业为(1)诚信守法、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稳健、近3年来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2)能够保证超标粮食单存单放的饲料或非食品加工企业并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履行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报表义务且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的有效会员。
根据《河北省被污染粮食处置办法》相关规定,承储企业应审核购买方的经营资质、经营状况、加工能力和信誉等级等企业信息。据此,竞拍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一)竞拍企业需提前报名并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核。交易资格经康保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后,由交易中心通知竞拍企业。未报名和未通过审核的竞拍企业不得参与交易。(二)报名参与交易即视作全面承认并遵守《河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和交易公告、交易清单等要求。
三、报名截止时间及报名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上午11:00
报名方式:为落实好工作要求,报名企业原则上通过网络提交资料扫描件(原件)。
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盖章;
(3)能反映上一年度(或近一年度)企业经营状况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4)《定向交易承诺书》;
(5)省外企业需提交所在地县级以上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年处理粮食能力证明。
报名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四、保证金及手续费
保证金:保证金11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通过审核的竞拍企业须在交易前一个工作日(16点前)向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汇入保证金。保证金到账确定以交易系统到账数据为准,为了保证资金到账的确认,汇款时请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且在规定时间前汇款。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不能到账,影响参与交易;使用非绑定账户汇款的,提交相关资料后原路退回至发出行,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汇款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单位名称: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203查看完整信息1298941
手续费:买方按合同成交总额的2‰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手续费,未成交的不收取手续费。手续费从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五、履约结算
本次交易委托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线上统一结算。买方必须于交易合同交款期内(详见《交易清单》)将全额货款(同保证金账户)一次或分批汇入本公告指定银行账户并开具《出库通知单》。买卖双方对已出库(包括质量和数量)验收无误并开具发票的,应在交割期内(详见《交易清单》)签署《验收确认单》,买卖双方可以多次或一次签署《验收确认单》。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收到《验收确认单》后2个工作日内将货款释放到卖方可用资金,卖方申请出金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货款划入绑定的账户。
买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签订购销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凭买受人提供的所在地县级以上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企业运回粮食并按规定加工使用证明》由交易中心扣除手续费后无息退还。
六、其他事项
1、参与交易的会员应遵守《河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并认真阅读《交易公告》、《交易清单》。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如发生商务纠纷,则以《河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当期《交易公告》、《交易清单》的有关规定执行。
2、交易前请会员自行阅读<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地储交易系统操作流程>未按上述流程操作产生的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3、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4、手续费发票开具,请搜索QQ群文件《开票申请》自行下载,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邮箱。
5、《交易公告》、《交易清单》、《河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等有关资料详见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良友商务网:)。
七、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交易业务部
QQ业务群:415251221
开户年审:查看完整信息
省级储备:查看完整信息
市级储备:查看完整信息
县级储备:查看完整信息
财务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交易手续费发票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省农发行营业部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