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至庄河高速施工第2标段桥梁劳务合作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2026-10-13
项目名称: 本溪至庄河高速施工第2标段桥梁劳务合作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四川川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桥梁劳务合作工程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招标公告
辽宁省凤城市本溪至庄河高速施工第 2标段
桥梁 劳务合作工程施工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及劳务段落划分: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境内。本次招标主要是 桥梁 。 划分为 1 个招标劳务段 (见1.3《劳务段落划分一览表》)。
1.2 招标范围:劳务段内施工图设计所含范围内的(见 1.3)全部施工内容。
1.3 劳务段落划分一览表:
序号
分段名称
中心 桩号
工程概况
计划工期
( 月 )
备注
1
桥梁
K14+471.000长垄地2号大桥(右线)
ZK14+473.000长垄地2号大桥(左线)
K15+725.000中河村大桥(右线)
ZK15+712.000中河村大桥(左线)K21+384.000/ZK21+392.000椽子沟大桥
K22+360.000罗家西沟大桥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主要工作范围:钢筋笼制作安装,破桩头,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附属结构施工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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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业主单位下发进度要求
1.4 劳务合作内容: 1.3 内所列工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清单上所列细目)。
2. 投标人资格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资质 , 具有丰富的组织和管理施工经验和能力者,并曾圆满地完成过与本工程劳务合作相类似的工程; 近 5 年内有 1 个 标段桥梁施工完工 项目业绩 , 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含税招标 限价的 2/3,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 参与投标的外部协作方,须已成功纳入蜀道集团工程建设协作方资源库内,信用评价等级为 B级及以上的协作方 。
2.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10月13日17时00分至2026年10月19日17时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V3.0(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V3.0”)(/)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3.3 招标文件(含图纸) 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3.4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V3.0”,进入投标系统的“我参与的项目”菜单,在对应报名项目的“采购文件获取”菜单中点击“下载”,系统将弹出支付页面;投标人根据页面显示的账户信息完成缴费,并点击“已转账”按钮,查询采购文件费用的缴纳情况。
3.5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10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 “蜀道集采平台V3.0(/)”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4.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V3.0”,在线参与开标过程。
5.发布公告的媒介
5.1 本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5.2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平台;联系电话:400-8148-188。
6、异议
6.1 异议处理
(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V3.0”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6.2 投诉处理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 V3.0(/)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要以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金额为: 400000 元 (大写: 肆拾万元整 )
7.1投标人应于 2026年 10 月 26 日 9 时 00分前 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对公账户转账至蜀道集采平台 V3.0生成的子账户中。
投标人需备注:辽宁省凤城市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施工第 2标段 桥梁 劳务合作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 2个月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投标人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招采平台V3.0”(网址/),在投标系统的“我参与的项目”列表中,进入所报名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菜单,根据系统显示的账户信息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操作。
7.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V3.0”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四川川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地 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祁连街 95号润江慧谷大厦
联 系 人 : 毛先生
电 话 :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
2026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