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北区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6-10-08
项目名称: 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北区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空气悬浮鼓风机、污水系统设备、污水处理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区:河北 衡水
详细内容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北区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北区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预招标 已由 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北区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阜发改环资审批【2025】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资金、政府统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1)污水系统土建工程:膜格栅1座,生化组合池1座,接触消毒池1座,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1座、脱水机房及出泥间1座。(2)污水系统设备:内进流式网板细格栅、膜组件、回流泵、抽吸泵、恒压供水泵、剩余污泥泵、高压隔膜压滤机、加药装置、起重机、空气悬浮鼓风机、螺杆泵、配电系统、潜污泵、旋流除砂器、除臭系统等52台(套/批)。(3)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能力2000吨/日,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北区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可达3000吨/日。 2.1.2建设地点: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北区,庙王路南侧,工农大道以西2.1.3标段划分:1个标段2.1.4工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个月。2.1.5建设方式:项目采用EPC施工、设计、采购总承包模式2.1.6质量标准: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后续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联合验收等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施建设项目,提供项目经理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2)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注:持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者,视同具备中级职称,予以认可),且无在施建设项目,提供技术负责人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高级职称(排水专业),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信誉要求 :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8)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9)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各自所承担合同内容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10-09 00:00 至 2026-10-14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10-29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叶伟娜,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雄安桥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周宁查看完整信息;或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fcxjhj@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免费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雄安桥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阜城镇富强东路 地址: 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东双文街188号3层2-010
邮编:
053700
邮编: 071700
联系人:
叶伟娜
项目负责人: 周宁
电话:
项目负责人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hbfcjjkfq@163.com
电子邮件: xionganqiaoc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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