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凤山镇人民政府中凤山村内道路提档升级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10-08
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凤山镇人民政府中凤山村内道路提档升级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HBRQ-20260902
招标公司: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凤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项目概况
中凤山村内道路提档升级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2日 08点4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RQ-20260902
项目名称:中凤山村内道路提档升级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2.6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26900
采购需求:主要工作内容为路面拆除、建设混凝土道路、铺设人行横道、道路照明及绿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施工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 08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2日 08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2、投标人(供应商)获取文件前,应提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详见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交易服务大厅”,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或登录/G2/,点击“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河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北京CA证书技术支持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河北CA证书技术支持电话400-707-3355转6”。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有效期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须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20210701》操作,下载征集(采购)文件(*.HBZ)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内容。4、投标人(供应商)获取文件后,应先下载“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410”、“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下载路径: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业务指南”—“下载中心”。并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进行文件解密、提出异议,无需到场。6.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润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耿韶佳,查看完整信息,邮箱hebeirunqi@126.com;监督部门:石家庄市井陉矿区财政局,电话:查看完整信息,邮箱:kqzfcgb@163.com。7.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技术标文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凤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石家庄市井陉矿区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润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海德园西门E-08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韶佳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