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G4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北石安段零碳公路货运通道重卡充电站项目及黄骅港-冀中南零碳公路货运通道重卡充电站项目关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2026-09-30
项目名称: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G4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北石安段零碳公路货运通道重卡充电站项目及黄骅港-冀中南零碳公路货运通道重卡充电站项目关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我要报名
G4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北石安段零碳公路货运通道重卡充电站项目及黄骅港-冀中南零碳公路货运通道重卡充电站项目关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4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北石安段零碳公路货运通道重卡充电站项目及黄骅港-冀中南零碳公路货运通道重卡充电站项目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政务备字〔 2026〕166号、冀发改政务备字〔2026〕167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以 《关于 G4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北石安段零碳公路货运通道重卡充电站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冀高建〔2026〕317 号)、《关于黄骅港-冀中南零碳公路货运通道重卡充电站项目武强、衡水湖、南皮 3 对服务区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冀高建〔2026〕355号)、《关于黄骅港-冀中南零碳公路货运通道重卡充电站项目巨鹿、沧州东2 对服务区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冀高建〔2026〕391号 批复,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关键设备购置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在石家庄东服务区、磁县服务区、邢台服务区、沧州东服务区、武强服务区、衡水湖服务区、巨鹿服务区、南皮服务区共计8对服务区投资建设重卡充电站。包含720kW充电堆48套(配套800A风冷双枪直流充电终端),6套全矩阵液冷分体式充电设备(每套含1台1.2MW充电堆或2台600kW充电堆并柜,配套1000A液冷双枪直流充电终端);10kV/800kVA箱变2座,10kV/1000kVA箱变4座,10kV/1250kVA箱变4座,10kV/1600kVA箱变2座,10kV/2000kVA箱变12座,10kV/2500kVA箱变4座;200kW/400kwh储能设备16套。
2.1.1 交货期:自签发该批次供货通知单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供货到现场,试运行期30个日历天。
2.1.2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地点:石家庄东服务区、磁县服务区、邢台服务区、沧州东服务区、武强服务区、衡水湖服务区、巨鹿服务区、南皮服务区。
2.1.3 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 供货 要求 。
2.1.4 安全目标: 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2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设备的生产制造、运输、安装交底、技术指导以及设备质保相关的服务工作。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投标人仅可对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且仅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为:
一标段:充电设备;
二标段 : 箱式变电站;
三标段:储能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条件: 详见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3.1.2 财务要求: 详见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3.1.3 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3.1.4 信誉要求: 详见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3.1.5 其他要求:
(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本公告3.3不适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0 月 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zbtbfwpt/index)、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hbjyzx/)、“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index.html)、“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 上公开发布。
7. 其他说明
7.1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采用“双盲”方式评审,跨省远程异地分散评标形式。
7.2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提交,提交后电话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联系人: 王芸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宿子轩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G4 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北石安段零碳公路货运通道重卡充电站项目及黄骅港 - 冀中南零碳公路货运通道重卡充电站项目关键设备采购一标段
/
0
G4 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北石安段零碳公路货运通道重卡充电站项目及黄骅港 - 冀中南零碳公路货运通道重卡充电站项目关键设备采购二标段
/
0
G4 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北石安段零碳公路货运通道重卡充电站项目及黄骅港 - 冀中南零碳公路货运通道重卡充电站项目关键设备采购三标段
/
0
1 3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科瀛智创谷 32号楼
联系人:王芸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 368号瞪羚企业加速器12楼
项目负责人:付勇
联系人:宿子轩
14. 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 2:评标办法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所投设备制造商。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一标段: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2025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400万元;
二标段: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2025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300万元;
三标段: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2025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万元。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近 3年(2023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完成过不少于50台(含)不低于600kW的所投品牌充电设备供货业绩;
二标段:投标人近 3年(2023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完成过不少于20台(含)不低于10kV/800kVA(至少包含1座10kV/2500kVA)所投品牌箱式变电站设备供货业绩;
三标段:投标人近 3年(2023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完成过不少于15台(含)不低于200kW/400kwh的所投品牌储能设备供货业绩。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在近一年( 2025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不曾在充电设备供货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充电设备供货合同被解除;
二标段:投标人在近一年( 2025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不曾在箱式变电站供货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箱式变电站供货合同被解除;
三标段:投标人在近一年( 2025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不曾在储能设备供货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储能设备供货合同被解除。
附件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前3家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以技术部分(明标)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技术部分(明标)得分也相同的,以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累计合同金额高的投标人优先。未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或综合得分未进入前3家的投标人,其第二个信封在整个评标期间不再开封,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 1-3家中标候选人。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 第一个信封技术部分得分较高的优先;
(2) 第一个信封技术部分(明标)得分较高的优先;
( 3)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累计合同金额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标段号、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标准和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满足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12)投标文件中投标设备的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14)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所投标段一致。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技术部分(暗标)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0.3 款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标段号、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5)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7)分项报价表中合计金额与投标函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一致。
( 8)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所投标段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2)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投标人的财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第一个信封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商务部分: 20分
技术部分: 80分
其他评分因素: 0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 =投标函文字报价。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家进入第二信封评审。
3.5
异常低价评审
本项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第二信封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 50%,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1
信息查询
本项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进行查询。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
(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
注:以上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
3.6.3
投标人其他异常投标情形
增加本项: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活动异常关联等异常投标情形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并否决其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活动异常关联等异常投标情形:
( 1)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雷同;
( 2)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雷同;
( 3)投标文件制作计算机MAC地址雷同;
( 4)投标文件制作计算机硬盘序列号雷同;
( 5)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雷同;
( 6)投标文件解密IP地址雷同。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
分 值
评分 标准
2.2.2
( 1)
商务部分 ( 20分)
业绩
2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得 12分;
每增加 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的供货业绩加2分,最多加8分
2.2.2
( 2)
技术部分
( 8 0 分)
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20分
1.设备整体性能优越、功能齐全、完善,自动化水平高,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6.0-20.0分;
2.设备整体性能较高、功能较齐全、较完善,自动化水平较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2.0-16.0分;
3.设备整体性能一般,功能一般,自动化水平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2.0分。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响应程度
20 分
1.投标产品选型合理,主要组成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及功能参数指标高,实用性强、产品设计科学合理、质量可靠,得16.0-20.0分;
2.投标产品选型较合理,主要组成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及功能参数指标较高,实用性较强、产品设计较合理、质量较可靠,得12.0-16.0分;
3.投标产品选型一般,主要组成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及功能参数指标一般,实用性一般、产品设计一般、质量一般,得12.0分。
供货能力及进度保障(暗标)
20分
1.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切实可行、供货能力强、交货进度有保障、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供货,针对供货过程中的特殊情况有预案,得16.0-20.0分;
2.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可行、供货能力较强、交货进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2.0-16.0分;
3.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一般、供货能力一般、交货进度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2.0分。
技术服务及质保期服务
(暗标)
20分
服务方案切实可行,针对性强, 服务体系完善 ,得 16.0 - 20.0 分;
服务方案较切实可行,针对性较强, 服务体系较完善 ,得 12.0 - 16.0 分;
服务方案基本可行, 服务体系基本完善 ,得 12.0 分;
2.2.2
( 3)
其他评分因素
无
注 : 1 . 打分保留一位小数,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 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如技术部分的评分因素缺项则该项得 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