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洋淀流域紫泉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2026-09-30
项目名称: 白洋淀流域紫泉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高碑店市分局
采购标的物: 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
项目地区:河北 保定
详细内容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白洋淀流域紫泉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白洋淀流域紫泉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监理 已由 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洋淀流域紫泉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高发改复字〔2026〕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高碑店市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中央预算内投资占比60%,地方自筹资金占比40%。 ,招标人为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高碑店市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8785.0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7510.18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护岸工程,生态隔离带工程、生态步道工程、河道垃圾清运工程,污染底泥清淤工程,污水管网工程、提升泵站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①.生态护岸工程,在紫泉河新城镇段主要支流建设生态护岸11千米;②.生态隔离带工程,沿新城镇紫泉河支流两侧空间设置生态隔离带长度11千米,平均宽5米,主要汇流区域缓冲带适当加宽或增强净化植物的栽种,占地面积60000平方米;③.生态步道工程,主要是利用新城镇紫泉河支流两侧城镇内部靠近河道处土路以及破损混凝土路建设生态步道,并对步道两侧进行绿化建设,建设长度合计8000米;④.河道垃圾清运工程,清理垃圾面积约62000平方米,垃圾清理约1.302万吨(约18600立方米);⑤.污染底泥清淤工程,对河道底泥进行清淤,河道长度6000米,清淤厚度1米,清淤面积约51000平方米;⑥.管网工程,污水管网覆盖高碑店市方官镇镇区生活污水,主干管设计管径DN500、次干管管径DN400和DN300、支管管径DN200等,本次污水管网总长约34.73km,提升泵站5座,建设地点:高碑店市紫泉河流域沿线方官镇和新城镇。
2.2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36.94万元。计划监理服务期:427 个日历天,从 2026 年 11 月 14 日起,至 2028 年 1 月 14 日止。其他: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满结束。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 : 投标人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2026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缴费证明等扫描件。
3.1.5其他要求 : 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没有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配备比例应满足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附件人员配备标准,总人数不得少于6人(含总监理工程师),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专业配置应涵盖市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30 00:00 至 2026-10-0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0-27 08:45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根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本项目评标专家采用远程异地进行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琨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温峰波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高碑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gbdlhf@sina.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本项目收费标准:0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高碑店市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琨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高碑店市新昌北大街58号 地址: 保定市高新区翠园街723号科技产业园B座厂区503
邮编:
074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杨芒
项目负责人: 温峰波
电话:
项目负责人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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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gbdhbj@126.com
电子邮件: 104536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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