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凯茂置业有限公司雄安金茂府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6-09-28
项目名称: 雄安金茂府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北京凯茂置业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地区:河北 保定
雄安金茂府二期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安金茂府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雄安金茂府二期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 2026 〕 64 号)、《关于雄安金茂府二期项目的预审意见》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北京凯茂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北京凯茂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雄安金茂府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西北片区。
2.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6.83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9.5 万平方米。
2.3 工期要求:
(1)设计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并取得“二函”,施工图成果文件在初步设计和设计概算经招标人审定后 14 个日历天内出具,在取得“二函”后 20 日历天内取得“三函”,并按照计划提交项目交付成果。设计跟踪及技术支持直至项目验收,设计工作贯彻整个建设项目的全部工期。
具体设计阶段的设计期限,详见发包人要求(此节点为暂定节点,最终节点以招标人时限要求为准)。
( 2 )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11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7 年 12 月 31 日,计划交付日期 2028 年 9 月 30 日,总工期 699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151000 万元。
2.5 招标范围:
( 1 )设计:本次设计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全专业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日照分析、施工图设计、装配式设计、数字化模型( BIM )设计及应用、人防设计、绿建咨询设计、节能设计、弱电智能化深化、泛光照明设计、外墙深化设计(亮化、幕墙、门窗、栏杆、雨棚、格栅、百叶、采光井、立面指导手册等)、管网综合设计、电力工程设计、热力站深化设计、交安工程设计、 车位划线及地库美化提升(含地上地下电动车位及交通安全设施) 、标识设计等;报规配合、报建配合、外审各项配合、营销配合(户型图、签约图、不利因素分析等)、市政设计配合(燃气、热力、电力)、施工现场设计配合、精装设计、室内精装修配合设计(配合精装二次机电设计、配合装配式楼栋粗装修)、景观设计、市政道路及桥涵设计、科技系统机电顾问咨询及调试服务合同等内容。
( 2 )施工总承包: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土护降工程、桩基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科技系统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外立面装饰及保温工程、门窗工程、幕墙工程、公区精装修工程、户内精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节能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泛光照明工程、电梯工程、市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道路及桥涵工程、 车位划线及地库美化工程、标识工程 等全部建设工程。以及本项目施工开工前的各项手续的主办或协办、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协调及处理、竣工验收后项目的收尾和移交工作以及相应的保修服务。具体以发包人要求内容为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①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以下 a 、 b 、 c 任意一项均可:
a.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c.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需要 (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业绩最低要求: /
( 3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本项目共设 1 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满足下列①和②要求:
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② 投标人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1 个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单个项目建筑面积在 10 万平方米(含)以上或单个项目投资金额在 10 亿元(含)以上的民用建筑的工程设计或包含上述设计内容的工程总承包或工程 EPC 总承包或 PPP 业绩(若所附业绩为 PPP 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联合体业绩,其中该业绩中投标人独立承担设计、施工范围内对应的工程规模、投资金额满足上述要求,才可视为该项目业绩为投标人满足要求的业绩 )
注:a.建筑工程业绩单个标段规模不满足评审条件的,但属于同一项目(以立项文件或备案文件为准)分标段实施的,不同标段可以累积计算。
b.上述所附业绩合同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其他施工合同,其中该合同中该项目经理负责范围内对应的施工内容及规模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该项目业绩为该项目经理的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
c.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同时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之间不得兼任。
温馨提示:请各投标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请各投标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4 )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本项目共设1名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满足下列①和②要求:
①具有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所在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②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的单个项目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含)以上或单个项目投资金额在10亿元(含)以上的民用建筑的工程设计业绩。
注:a.建筑工程业绩单个标段规模不满足评审条件的,但属于同一项目(以立项文件或备案文件为准)分标段实施的,不同标段可以累积计算。
b.上述所附业绩合同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其他设计合同,其中该合同中该设计负责人负责范围内对应的施工内容及规模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该项目业绩为该设计负责人的满足要求的设计业绩。
( 5 ) 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
必须由项目经理兼任。
( 6 )财务要求:
/
( 7 )信誉要求:
①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 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 8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 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 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 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 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 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 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方案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 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②项修改为本条);
v. 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 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L 项修改为本条);
y. 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⑤项修改为本条)。
z.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本条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p 项修改为本条)。
A.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r 项修改为本条)。
B.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方案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上述招标公告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s 项修改为本条)。
C. 以上 u 、 v 、 w 、 x 、 y 、 z 、 A 、 B 与“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不一致的,以 u 、 v 、 w 、 x 、 y 、 z 、 A 、 B 条要求为准。
D. 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 谁主张、谁举证 ” 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 “ 交易平台 ” 在 “ 投诉与答复 ” 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 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9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4家,联合体须明确各成员分工;
2)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方的权利义务,及联合体成员负责的专业分工;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公告“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要求;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0)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或不补偿)
(11) 其他要求: / 。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6 年 10 月 19 日 8 时 59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CA 数字证书 登录 “ 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网址: /xapr/trading )(以下简称 “ 交易平台”) 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 人按 5.1 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 “ 交易平台 ”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19 日 9 时 00 分 00 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 “ 交易平台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
其他说明: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个部分,应分开制作。暗标部分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导出 PDF 格式再进行上传(暗标部分不需要电子签章)。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内容编制错误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 / 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 “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 ,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现场开标,只需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会。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 - 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请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未取得正式核准批复则本项目延期开标。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北京凯茂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雄安新区起步区雄安大街 319 号中国中化大厦
联系人: 丁经理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dingyuming1@sinochem.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雄安新区起步区雄安大街 319 号中国中化大厦
项目负责人 : 刘朝、许倩、马国栋、吕晓辉、陈瑶
项目负责人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lvxiaohui1@sinochem.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0.3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 IE 浏览器,打开设置,在 Internet 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 和 。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系统时,如出现“标书预先下载程序未安装,请安装最新版本驱动程序”相关提示,点击确定即可,不影响使用,无需进行其他操作。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唱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自己账号,在本项目系统界面自行查询开标信息。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录密码、 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
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递交投标保证金后,请及时登录交易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是否有效,如显示无效,请尽快进行处理,以免影响投标。
10.8 CA 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 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需使用 office2010 或以上版本,支持 docx 和 pdf 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 pdf 格式。导入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后,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 HBT 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如用其他制作投标文件则需生成 PDF 后导入, PDF 如较大将影响导入效率)。
10.10 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5014.3970 版本制作(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 400M 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1 开标前必须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
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如未进行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请用 IE 浏览器登录,确保 CA 锁能正常使用。需注意雄安新区办理的 CA 锁在检测时选择北京地区、北京 CA 进行检测。
10.12 电子标环境检测和投标人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交易服务 - 投标人主页( /jyfw/index.jhtml )进行下载查看。
10.13 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系统时,如出现“标书预先下载程序未安装,请安装最新版本驱动程序”相关提示,点击确定即可,不影响使用,无需进行其他操作。
10.14 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 CA 锁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另外建议投标人准备 2 台电脑,一台用于观看开标现场直播(能播放视频和声音),另一台用于插入 CA 锁进行解密等操作。
10.15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10.16 异议和投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 )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 CA 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 ( 开标异议除外 ) ,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吕晓辉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lvxiaohui1@sinochem.com
通讯地址: 河北雄安新区起步区雄安大街 319 号中国中化大厦
2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投诉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 yshhjjjyjd@163.com 。
10.17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
10.18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2024年5月11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如有问题可拨查看完整信息进行咨询。
10.19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网站地址:/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6),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完成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投标文件递交。信息受理地可选择“雄安新区”进行线上核验。
10.20《关于上线 “暗标格式智能检测” 功能模块的通知》已正式发布(链接:/zxyw/60336.jhtml?token=59314fe595ab455d9f3a574f0d381c17)。请投标人按要求通过该功能开展文件自检工作。该功能检测结果仅作为投标人格式合规性自查的辅助参考,并非最终评审依据,即使自检通过,投标人仍可能因暗标格式问题被废标,最终暗标文件的格式合规性判定,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最终判断,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招标文件PDF版-雄安金茂府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_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