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智联河北有限公司2026年廊坊市三河智慧(无人)农场项目询比公告
- 2026-09-14
项目名称: 铁塔智联河北有限公司2026年廊坊市三河智慧(无人)农场项目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 BJCG-HBTTBX2609133
招标公司: 铁塔智联河北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河北 廊坊
铁塔智联河北有限公司 2026 年廊坊市三河智慧(无人)农场项目询比公告
铁塔智联河北有限公司 2026 年廊坊市三河智慧(无人)农场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智联河北有限公司 2026 年廊坊市三河智慧(无人)农场项目、 BJCG-HBTTBX2609133 1.2 采购人:铁塔智联河北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铁塔智联河北有限公司 2026 年廊坊市三河智慧(无人)农场项目。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成交供应商数量
含税预算(万元)
实施地域
标段 1 :多参数小型气象站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遥感监测服务
1
112.05
廊坊市三河市
标段 2 :智慧(无人)农场管理系统开发服务
1
33.5
廊坊市三河市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 2 个。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详见 1.6 标段划分。 1.8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供应商在不含税单价基础上填报整体综合折扣,各标段最高限价均为整体综合折扣 100% ,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标段 1 :多参数小型气象站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遥感监测服务
2.1 采购范围:
本标段采购多参数小型气象站、土壤墒情监测仪、虫情监测系统、苗情监测设备、孢子捕捉仪、杀虫灯、巡田无人机、植保无人机、智慧农机(升级北斗自动导航驾驶系统)、智能移动式水肥一体机、智能农机等设备,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配套设施,以及遥感监测服务。预算金额为 112.05 万元(含税),具体采购内容见下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服务年限
(年)
不含税单价
(万元)
1
多参数小型气象站
套
2
/
1.25
2
土壤墒情监测仪
套
6
/
0.78
3
虫情监测系统
套
2
/
1.72
4
苗情监测设备
套
20
/
1.06
5
孢子捕捉仪
套
1
/
2.09
6
杀虫灯
套
20
/
0.34
7
巡田无人机
台
1
/
2.39
8
植保无人机
台
2
/
5.5
9
智慧农机(升级北斗自动导航驾驶系统)
台
4
/
1.17
10
智能移动式水肥一体机
套
2
/
1.52
11
智能农机
台
1
/
17.42
12
遥感监测服务
项
1
1
25.28
2.2 合同类型:单项合同。
2.3 实施地域:廊坊市三河市。
2.4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2.5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个自然日内将设备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测。
2.7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以及本项目询比文件相关要求。
2.8 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以及本项目询比文件相关要求。
标段 2 :智慧(无人)农场管理系统开发服务
2.1 采购范围:
本标段采购智慧(无人)农场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预算金额为 33.5 万元(含税),具体采购内容见下表:
序号
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
(万元)
1
智慧(无人)农场管理系统开发服务
项
1
31.6
2.2 合同类型:单项合同。
2.3 实施地域:廊坊市三河市。
2.4 售后服务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一年。
2.5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个自然日内完成系统部署上线。
2.7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以及本项目询比文件相关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段 1 :多参数小型气象站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遥感监测服务
3.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标段或覆盖本标段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3 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4 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 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5 供应商应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6 供应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中国境内须至少具备 1 份系统集成类业绩。
3.1.7 本标段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
人员
人员数量
同时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
1 人
1 、身份证;
2 、 供应商为该人员缴纳的自 2026 年 3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中任意连续 2 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机构章且体现缴纳方为供应商);
3 、有效的劳动合同。
实施人员
2 人
1 、身份证;
2 、供应商为该人员缴纳的自 2026 年 3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中任意连续 2 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机构章且体现缴纳方为供应商);
3 、有效的劳动合同。
注:( 1 )供应商为本标段拟派的所有人员不得兼职其他岗位,否则涉及人员视为无效人员。
( 2 )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的所有人员各标段间不得复用,否则涉及人员视为无效人员。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为【全国 / 河北省 / 廊坊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0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拓展业务设备】“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 / 河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标段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 11 )根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因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而被判定为禁止合作情形,且处于禁止参与本标段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 12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到事故责任认定报告出具期间,禁止涉事供应商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对应品类新项目的采购活动。
3.3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段 2 :智慧(无人)农场管理系统开发服务
3.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标段或覆盖本标段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3 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4 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 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5 供应商应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6 供应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中国境内须至少具备 1 份软件服务类业绩。
3.1.7 本标段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
人员
人员数量
同时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
1 人
1 、身份证;
2 、 供应商为该人员缴纳的自 2026 年 3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中任意连续 2 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机构章且体现缴纳方为供应商);
3 、有效的劳动合同。
实施人员
2 人
1 、身份证;
2 、供应商为该人员缴纳的自 2026 年 3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中任意连续 2 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机构章且体现缴纳方为供应商);
3 、有效的劳动合同。
注:( 1 )供应商为本标段拟派的所有人员不得兼职其他岗位,否则涉及人员视为无效人员。
( 2 )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的所有人员各标段间不得复用,否则涉及人员视为无效人员。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为【全国 / 河北省 / 廊坊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0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 IT 软件】“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 / 河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标段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 11 )根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因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而被判定为禁止合作情形,且处于禁止参与本标段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 12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到事故责任认定报告出具期间,禁止涉事供应商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对应品类新项目的采购活动。
3.3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 询比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询比文件,具体如下:
5.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6 年 9 月 15 日至 2026 年 9 月 17 日(北京时间,下同)。
5.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5.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进行本项目询比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7. 供应商注册及 CA 办理”。
5.2.2 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询比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 / 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询比文件。支付方式详见 5.3 条款。
5.2.3 获取询比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 询比文件费用: 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按照项目收取费用,不按照标段重复收费),售后不退。询比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5.4 询比文件款发票事宜: 询比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供应商获取询比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2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 / 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6.3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询比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 1 )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 2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3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 4 )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 5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7. 供应商注册及 CA 办理
7.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 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为了避免影响正常响应,请供应商至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 个工作日及时办理 CA 证书。企业证书、自然人 CA 证书 350 元 / 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 CA 证书的供应商应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 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9005950 (工作日 9:00-18:00 )。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铁塔智联河北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丰华路 30 号
邮 编: 050000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 15 号院 2 号楼 3 层 318 室
邮 编: 100079
联 系 人:郑浩 何京东 李健 王怡 贾辉 王贤 王卫东 张庆玉 魏朝辉 马文悦 王欣悦 张迪 楚方雨 王西朋 刘柱 张建伟
传 真: /
电子邮件: zhenghao1228.zgtj@chinaccs.cn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9.2 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联系人:郑浩
异议接收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后,通过“我的项目 - 其他阶段 - 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 zhenghao1228.zgtj@chinaccs.cn )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