滏阳河流域临城县泜河临城水库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6-09-07
项目名称: 滏阳河流域临城县泜河临城水库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临城县水务局
采购标的物: 生态护岸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区:河北 邢台
滏阳河流域临城县泜河临城水库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8 00:00 信息来源: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滏阳河流域临城县泜河临城水库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临城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滏阳河流域临城县泜河临城水库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临审批投审〔2026〕4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临城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临城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1) 生态护岸工程,建设生态护岸长度3.3km;(2)生态隔离带工程,共建设生态隔离带面积40922 m2;(3)人工湿地工程,湿地建设面积688031 m2;(4)河道垃圾清运工程,共清运垃圾99732t(76717m3)。(2)建设地点:位于临城县泜河临城水库上游南、北支河道及其支流(含临城县西部山区赵庄乡驾游村西通往“小天池”景区支流、 桐花村西支沟、郝庄镇闫家庄村北支流)。(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其中勘察20日历天,设计20日历天)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含技术审查);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前完工。
2.2 招标范围: 勘察工作:勘察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项目建设需要的全部勘察及工程测量工作,并出具满足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设计工作: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化、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相关服务等所有工作和实施期间的设计变更以及后续服务等内容;施工内容: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1)、(2)项要求:(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能力。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要求拟派的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相关专业(水利或市政)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1.5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个;(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08 00:00:00 至 2026-09-14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9-2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向招标人:临城县水务局,联系人:刘立强,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昌达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临城县水务局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临城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临城县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与十中街交叉口东南角祥瑞大厦9楼
邮编: 0543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刘立强 项目负责人: 霍雄飞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sjzbz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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