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
- 2026-09-02
项目名称: 顺平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
招标公司: 顺平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污泥处置项目
项目地区:河北 保定
顺平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 保定市 , 顺平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顺平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88.6 万元,招标人为顺平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顺平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需对顺平污水处理厂产出的 60% 和 80% 含水率的污泥进行混合运输和最终处置。预估 2026 年污泥处置量约 9200 吨(按照现污泥产生量 25 吨 / 日计算)。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顺平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顺平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 )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具备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及回执;
( 2 )至少具备下列要求之一: ①供应商具有污泥处置相关的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并具有污泥处置相关的环保验收报告或环保验收意见;②供应商具有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污泥处置的相关支持性文件;
3.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 响应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 A 、 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2026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响应声明函》。
8.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 125 号)的要求,根据询比当日响应截止时间 “ 信用中国 ” 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9 月 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9 月 4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电汇方式(开户名: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银行帐号: 查看完整信息2502173 )购买采购文件,如采用电汇方式,付款后将授权委托书(含受托人联系方式,加盖公章、法人章)、经办人身份证盖章复印件(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付款凭证发至招标代理邮箱( qqb@ ),注明所投项目及联系方式,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刘帆,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806 )。文件费售价 300 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9 月 9 日 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 118 号海景广场写字楼 223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邮寄或自行送达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 年 9 月 9 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 118 号海景广场写字楼 223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1 、 项目概况: 顺平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需对顺平污水处理厂产出的 60% 和 80% 含水率的污泥进行混合运输和最终处置。预估 2026 年污泥处置量约 9200 吨(按照现污泥产生量 25 吨 / 日计算)。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书。
2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3 、服务地点:顺平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顺平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顺平县王家关村东
联 系 人:边迪宁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 118 号海景广场写字楼 223
联 系 人:刘帆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806
电子邮件: qq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