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中山路,中兴路雨水泵站提升改造及旧107国道排水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6-08-31
项目名称: 定州市中山路,中兴路雨水泵站提升改造及旧107国道排水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地区:河北 保定
详细内容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定州市中山路、中兴路雨水泵站提升改造及旧107国道排水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定州市中山路、中兴路雨水泵站提升改造及旧107国道排水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由 定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定行审项审许〔2026〕0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国债和市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8491.3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7311.76万元,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为中山路雨水泵站改造提升工程;中兴路雨水泵站改造提升及配套雨水管网工程;旧107国道(中山西路-电厂桥段)雨、污水管道工程。其中:中山路雨水泵站改造提升:改造泵站集水池、格栅井、泵房及其配套设施。中兴路雨水泵站改造提升:改造泵站集水池、格栅井、泵房及其配套设施,并铺设雨水管道,管径d800-d1600mm,长度5041m。旧107国道(中山西路-电厂桥段)雨、污水管道工程:改造雨水管道,管径d300-d800mm,长度3262m,并配套雨水口、雨水检查井;改造污水管道,管径d300-d500mm,长度2049m,并配套污水检查井。建设地点:本项目改造提升中山路雨水泵站位于中山路与旧107国道、京广铁路交口的西南角;中兴路雨水泵站位于胜利街与旧107国道、京广铁路交口的东南角,中山路泵站和中兴路泵站出水汇合后排入孟良河,并在旧107国道(电厂桥段-中山西路)埋设排水管网。计划工期:施工图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420日历天。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与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深度达标,通过审查,满足项目功能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承包人需完成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计、结算工作,承担工程保修责任。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7400.06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88.30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7311.76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四类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2)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5其他要求 :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4)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②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占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比例)。中小企业认定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大中型企业承揽本项目需提供大中型企业分包意向承诺书,分包比例满足预留比例要求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8-31 00:00 至 2026-09-05 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9-21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双盲”评审一是“盲抽”,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二是“盲评”,即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个部分,明标部分、暗标部分应分开制作。7.2招标业务咨询招标代理单位,电子投标操作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400998000。7.3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文件。可办理CA数字证书(河北CA)用于投标,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7.4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胡旭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shizhengchu2928@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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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定州市南城区建设街51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丰收路122号泽润大厦1201-1207室、1216-1220室
邮编:
073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孙云朝
项目负责人: 胡旭彤
电话:
项目负责人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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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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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zhengxinzb@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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