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巨鹿段)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 2026-08-27
项目名称: 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巨鹿段)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招标公司: 巨鹿镇草迷杨庄社区
采购标的物: 土地征收
项目地区:河北 邢台
巨鹿 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堤村乡薄庄村 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 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 ( 巨鹿段) 建 设项目 ( 1 号地) 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 村东 ( 东至: 薄庄村 ;南至 : 薄庄村 ;西至: 薄庄村 ;北至: 薄庄村 )的土地,面积约 0.0062 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于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冀发改农经 〔 2013〕1048号 ),用于 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 ( 巨鹿段) 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 于 2026 年 9 月 5 日开 始,由 堤村乡 人民政府 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 2026 年 8 月 21 日至 2026 年 9 月 4 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 巨鹿县人民政府 网站查询,网址 为 。
特此公告。
巨鹿 县人民政府
2026 年 8 月 21 日
巨鹿 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堤村乡贾庄村 及 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 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 ( 巨鹿段) 建设项目 (2 、 3 、 4 号地 ) 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 3 宗土地, 总面积约 0.0220 公顷。 其中: 2 号地块 位于 贾庄村 村 西 ( 东至:贾庄村;南至:贾庄村;西至:贾庄村;北至:贾庄村 )的土地,面积约 0.0062 公顷 ;3 号地块 位于 贾庄村 村 西 ( 东至:贾庄村;南至:贾庄村;西至:贾庄村;北至:贾庄村 )的土地,面积约 0.0096 公顷 ; 4 号地块 位于 贾庄村 村 西 ( 东至:贾庄村;南至:贾庄村;西至:贾庄村;北至:贾庄村 ) 的土地,面积约 0.0062 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于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冀发改农经 〔 2013〕1048号 ),用于 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 ( 巨鹿段) 项 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 于 2026 年 9 月 5 日开 始, 由 堤村乡 人民政府 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 自 2026 年 8 月 21 日至 2026 年 9 月 4 日 。(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 告可在 巨鹿 县人民政府 网站查询, 网址 为 http://www. julu .gov.cn 。
特此公告。
巨鹿 县人民政府
2026 年 8 月 21 日
巨鹿 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堤村乡刘家庄村 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 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 ( 巨鹿段) 建 设项目 ( 5 号地 ) 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 村西 ( 东至: 刘家庄村 ;南至 : 刘家庄村 ;西至: 刘家庄村 ;北至: 刘家庄村 )的土地,面积约 0.0062 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于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冀发改农经 〔 2013〕1048号 ),用于 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 ( 巨鹿段) 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 于 2026 年 9 月 5 日开 始,由 堤村乡 人民政府 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 自 2026 年 8 月 21 日至 2026 年 9 月 4 日 。(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 可在 巨鹿 县人民政府 网站查询, 网址 为 http://www. julu .gov.cn 。
特此公告。
巨鹿 县人民政府
2026 年 8 月 21 日
巨鹿 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堤村乡田庄村 及 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 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 ( 巨鹿段) 建设项目 ( 6 、 7 号地) 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 2 宗土地, 总面积约 0.0146 公顷。 其中: 6 号地块 位于 田庄村 村 东 ( 东至: 田庄村 ;南至 : 田庄村 ;西至: 田庄村 ;北至: 田庄村 )的土地,面积约 0.0062 公顷 ;7 号地块 位于 田庄村 村 东 ( 东至: 田庄村 ;南至 : 田庄村 ;西至: 田庄村 ;北至: 田庄村 ) 的土地,面积约 0.0084 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于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冀发改农经 〔 2013〕1048号 ),用于 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 ( 巨鹿段) 项 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 于 2026 年 9 月 5 日开 始, 由 堤村乡 人民政府 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 2026 年 8 月 21 日至 2026 年 9 月 4 日 。(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 告可在 巨鹿 县人民政府 网站查询, 网址 为 http://www. julu .gov.cn 。
特此公告。
巨鹿 县人民政府
2026 年 8 月 21 日
巨鹿 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堤村乡乔庄村 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 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 ( 巨鹿段) 建 设项目 ( 8 号地) 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 村东 ( 东至: 乔庄村 ;南至 : 乔庄村 ;西至: 乔庄村 ;北至: 乔庄村 )的土地,面积约 0.0062 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于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冀发改农经 〔 2013〕1048号 ),用于 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 ( 巨鹿段) 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 于 2026 年 9 月 5 日 开始,由 堤村乡 人民政府 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 自 2026 年 8 月 21 日至 2026 年 9 月 4 日 。(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 可在 巨鹿 县人民政府 网站查询, 网址 为 http://www. julu .gov.cn 。
特此公告。
巨鹿 县人民政府
2026 年 8 月 21 日
巨鹿 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堤村乡东佛寨村 及 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 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 ( 巨鹿段) 建设项目 ( 9 、 10 、 11 号地) 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 3 宗土地,总面积约 0.0220 公顷。其中: 9 号地块 位于 东佛寨村 村 东 ( 东至: 东佛寨村 ;南至 : 东佛寨村 ;西至: 东佛寨村 ;北至: 东佛寨村 )的土地,面积约 0.0096 公顷 ;10 号地块 位于 东佛寨村 村 东 ( 东至: 东佛寨村 ;南至 : 东佛寨村 ;西至: 东佛寨村 ;北至: 东佛寨村 )的土地,面积约 0.0062 公顷 ; 11 号地块 位于 东佛寨村 村 东 ( 东至: 东佛寨村 ;南至 : 东佛寨村 ;西至: 东佛寨村 ;北至: 东佛寨村 )的土地,面积约 0.0062 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于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冀发改农经 〔 2013〕1048号 ),用于 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 ( 巨鹿段) 项 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 2026 年 9 月 5 日开 始, 由 堤村乡 人民政府 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 2026 年 8 月 21 日至 2026 年 9 月 4 日 。(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 告可在 巨鹿 县人民政府 网站查询, 网址 为 http://www. julu .gov.cn 。
特此公告。
巨鹿 县人民政府
2026 年 8 月 21 日
巨鹿 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老马庄村 及 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 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 ( 巨鹿段) 建设项目 ( 12 、 13 号地) 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 2 宗土地, 总面积约 0.0124 公顷。 其中: 12 号地块 位于 老马庄村 村 西 ( 东至: 老马庄村 ;南至 : 老马庄村 ;西至: 老马庄村 ;北至: 老马庄村 )的土地,面积约 0.0062 公顷 ;13 号地块 位于 老马庄村 村 西 ( 东至: 老马庄村 ;南至 : 老马庄村 ;西至: 老马庄村 ;北至: 老马庄村 )的土地,面积约 0.0062 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于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冀发改农经 〔 2013〕1048号 ),用于 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 ( 巨鹿段) 项 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 2026 年 9 月 5 日开 始, 由 巨鹿镇 人民政府 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 2026 年 8 月 21 日至 2026 年 9 月 4 日 。(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 告可在 巨鹿 县人民政府 网站查询, 网址 为 http://www. julu .gov.cn 。
特此公告。
巨鹿 县人民政府
2026 年 8 月 21 日
巨鹿 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草迷杨庄社区 及 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 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 ( 巨鹿段) 建设项目 ( 14 、 15 号地) 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 2 宗土地,总面积约 0.0124 公顷。其中: 14 号地块 位于 草迷杨庄社区 村 东 ( 东至:草迷杨庄社区;南至:草迷杨庄社区;西至:草迷杨庄社区;北至:草迷杨庄社区 )的土地,面积约 0.0062 公顷 ;15 号地块 位于 草迷杨庄社区 村 东 ( 东至:草迷杨庄社区;南至:草迷杨庄社区;西至:草迷杨庄社区;北至:草迷杨庄社区 )的土地,面积约 0.0062 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于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冀发改农经 〔 2013〕1048号 ),用于 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 ( 巨鹿段) 项 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 2026 年 9 月 5 日开 始, 由 巨鹿镇 人民政府 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 2026 年 8 月 21 日至 2026 年 9 月 4 日 。(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 告可在 巨鹿 县人民政府 网站查询, 网址 为 http://www. julu .gov.cn 。
特此公告。
巨鹿 县人民政府
2026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