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农村道路建设养护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5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 2026-08-25
项目名称: 魏县农村道路建设养护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5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魏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标的物: 道路建设养护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地区:河北 邯郸
魏县农村道路建设养护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5标段(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魏县农村道路建设养护项目 已由 魏县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魏县农村道路建设养护项目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批复、魏审批 GLCS【2026】001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魏县交通运输局 ,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 项目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魏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 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双信封形式 ,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 .1.1 建设地点: 魏县县域内 。
2 .1.2 建设规模: 安全设施提升:涉及丛峰线魏大交界 -魏临交界、南双庙镇街道、皇小庄-东代固等共计74条路,总长度150.7公里,在原有道路范围内提升交通安全设施;②桥梁改造:墨池礼贤1号桥、墨池礼贤2号桥等3座桥梁共计0.11公里,进行改造提升。
2 .1.3 工期: 1 2 个月,其中,设计周期 1 个月 ,施工工期 1 1个月 ,计划开工时间: 2 026年6月 ,缺陷责任期 : 2 4 个月。
2. 2 招标范围 : 5标段: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及手续办理相关技术服务,并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及采购内容的实施等(含竣工试验、验收及相关资料的报备)内容,完成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相关工作,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 1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 : 详见附件 1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 3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 1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 4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 1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 .1.5 主要人员要求:详见附件 1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3.1. 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 “信用中国”网站(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投标。 (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或施工负责人 在近三年内( 2 023 年 4 月 1 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家 ; 2 、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以上资质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8 月 26 日 08 时 30 分 至 2026 年 09 月 01 日 17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 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4.2 招标文件 每套售价 0 元, 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6 年 09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 5 . 3 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请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 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的
评审方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魏县交通运输局,地 址:邯郸市魏县天安大道 8号,联系人: 李志彬,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代理机构: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邯郸市光明南大街409号,联系人:朱甜甜,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9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魏县发展和改革局、 魏县交通运输局
电子邮箱: fgjcyk3518830@163.com
10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魏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邯郸市魏县天安大道 8号
地 址: 邯郸市光明南大街 409号
邮 编: 056800
邮 编: 056001
联 系 人: 李志彬
项目负责人: 朱甜甜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负责人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8. 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 2 :评标办法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 勘察资质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 资质 。
3、 设计资质:
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 乙 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 资质。
4 、施工资质:
( 1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以上 资质;
( 2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
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 或以上 资质。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 投标人在 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年末数据为准)
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本项第 1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 2021年0 8 月 0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地完成过一项公路 桥梁 工程主体 (或含有) 施工业绩。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 1年(2025年 8 月 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设计或施工项目中违约而
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岗位
数量
资格标准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公路工程专业 二 级 或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设计负责人
1
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
无
施工负责人
1
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 二 级 或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备注:
1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
2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附件 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
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项目分为 5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5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段,按标段顺序进行评标,若投标人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自动失去后续标段中标资格,该投标人可以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 2)承包人建议书部分评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信息;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开具的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d .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开具的保证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 须提交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 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 7 )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9)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 1) 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暗标)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9 .2 款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 文件 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4)投标 报价 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5)同一 投标人 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2.1.2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 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项、第 1.4.5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 6 项规定。
(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 同一标段 的投标 ;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 在本项目同一标段的 投标。
2.2.1
分值构成(总分值 100分)
本款修改为: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 1 )承包人建议书: 10 分
( 2)承包人实施方案: 30 分
( 3)资信业绩部分: 10 分
( 4 )其他评分因素: /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 5 )评标价 : 50 分
2 .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
(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投标人评标价,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 6家时,n1= 0 , n2= 0 ;
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n1= 1 , n2= 2 ;
1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20家时,n1= 2 , n2= 4 ;
2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30家时,n1= 3 , n2= 6 ;
3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时,n1= 4 , n2= 8 。
(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价平均值与投标人报价的中位数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P。
中位数:把所有评标价按高低排序后找出正中间的一个作为中位数。如果评标价为偶数个,取最中间的两个数值的平均值作为中位数。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2.3
评标价 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 =100%×( 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2 .2.4
评分
标准
( 1)承包人建议书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 2)承包人实施方案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 3)资信业绩部分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 4)评标价评分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 5 )其他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3
评标程序
本款修改为: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建议书计算出得分A;
(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实施方案计算出得分B;
(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C;
( 4 )按本章第 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E。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A+B+C+E。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 4 .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 .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 .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 D 。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D 。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 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 6 .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 1)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复核结果一致;
( 2 ) 所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业绩的网页截图的内容与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复核结果一致;
所附项目经理 二级或 一级注册建造师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核查的结果一致,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项目经理的 二级或 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所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 “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查询网站(/khglui/)”核查的结果一致,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3 )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
前述( 1)、(2)、(3)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 4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 6 .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 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 7 .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 7 .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7 .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 7 .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 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 9 评标结果
3. 9 .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 9 .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2.4(1)
承包人建议书(暗标)
对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2.5 分
对项目的理解和设计思路与本项目吻合,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优化并适合本项目,得 2.01-2.5分;
对项目的理解和设计思路与本项目吻合,在此基础上采取了部分优化措施,得 1.51-2.0分;
对项目的理解和设计思路与本项目基本吻合,得 0.01-1.5分 。
设计文件的优化建议
2.5 分
议详细、实际可行, 得 2.01-2.5分 ;
建议较详细,基本实际可行, 得 1.51-2.0 分;
建议不详细,实施性差,得 0.01- 1.5 分 。
勘察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2.5 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 2.01-2.5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 1.51-2.0 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 0.01-1.5 分。
勘察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2.5 分
项目保障措施合理、完善,得 2.01 - 2.5 分;
项目保障措施一般,得 1.51-2.0 分;
项目保障措施不合理、不完善,得 0.01- 1.5 分 。
2 .2.4 ( 2 )
承包人实施方案(暗标)
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案
5 分
合理、齐全、内容详细、工程 安排符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得 4.01-5.0分; 较合理齐全、内容相对详细、工程安排相对符合本工程实 际情况,得3.01-4.0分;
欠合理、内容粗略,得 0.01-3.0分。
施工组织设计
关键工程的 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10 分
措施科学合理、方法先进可靠、技术方案可行性强 8.01-10.0分;
措施较科学合理、方案相对可靠、技术方案有一定可行性 6.01-8.0分;
措施欠科学合理、方法落后、技术方案缺乏可行性得 0.01-6.0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5 分
科学可靠、健全完善、合理可行 4.01-5.0分;较科学、相对健全完善、较合理可行3.01-4.0分;欠科学合理、欠完善、缺乏可行性0.01-3.0分。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5 分
科学可靠、健全完善、合理可行 4.01-5.0分;较科学、相对健全完善、较合理可行3.01-4.0分;欠科学合理、欠完善、缺乏可行性0.01-3.0分。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5 分
科学可靠、健全完善、合理可行 4.01-5.0分;较科学、相对健全完善、较合理可行3.01-4.0分;欠科学合理、欠完善、缺乏可行性0.01-3.0分。
2 .2.4 ( 3 )
资信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
5 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得 5分,本项最高得5分。
项目经理
2 分
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条件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 最低条件 ”得2分 。
设计负责人
2 分
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条件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设计负责人最低条件”得2分 。
施工负责人
1 分
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条件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施工负责人最低条件”得1 分。
2.2.4( 4 )
评标价
评标价 得分计算公式: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 -偏差率 × 100 × E1 ;
(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 00 × E2 ;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 0 分, 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其 中: 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 E 1 是评标价每高于 评标基 准 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 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 标 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
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 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 1 、 E 2 , E 1 = 0.3 , E 2 = 0.2 。
注: 1、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汇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各 评分因素 缺项 ,则该项得 0分 。
3、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值低于满分值 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