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泽区食品机械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6-08-22
项目名称: 任泽区食品机械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1305000201G00992001A01
招标公司: 邢台泽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区:河北 邢台
招标公告名称: 任泽区食品机械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5000201G00992001A01
招标内容:
任泽区食品机械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任泽区食品机械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已由 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 以 任行审投资备字〔2026〕239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任行审投资备字〔2026〕239 号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泽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004.9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3982.45万元,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 19286.33 平方米(28.93 亩),总建筑面积 19435.38 平方米,建设地上二层生产厂房一栋。建设设备房,含消防控制室、配电室、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及地下 775 立方米消防水池。园区内配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位、充电桩、水、电、消防外线、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地点:邢台市任泽区邢家湾镇龙腾路以南、立丰街以东。计划工期: 200 日历天。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试运行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直至完成项目所包含全部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4444.48 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其他要求:(1)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2) 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1)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岗位必须一人一职,不得由一人兼任多个岗位。3)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4)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5)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6)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4)其他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6年 08 月 22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5)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4) 其他: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8-22 00:00 至 2026-08-28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9-1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向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张淋钧,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邢台市任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任泽区食品机械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无 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邢台泽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任城镇东方大厦B座907室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魏巍
项目负责人: 张淋钧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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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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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gjsc516@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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