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人工智能公共研发平台项目群智能实验室智能计算节点采购直接采购邀请书
- 2026-08-17
项目名称: 雄安新区人工智能公共研发平台项目群智能实验室智能计算节点采购直接采购邀请书
项目编号: GXCZ-A1-261330085
招标公司: 雄安国创中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河北 保定
雄安新区人工智能公共研发平台项目群智能实验室
智能计算节点采购 直接采购邀请 书
致: 邻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雄安新区人工智能公共研发平台项目群智能实验室智能计算节点采购 拟通过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特邀请贵单位参与。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人: 雄安国创中心科技有限公司
1.2 采购代理机构: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 资金来源: 企业 自筹
1.4 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项目名称: 雄安新区人工智能公共研发平台项目群智能实验室智能计算节点采购
2.2 采购项目编号: GXCZ-A1-261330085
2.3 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2.4 本采购标段名称: 雄安新区人工智能公共研发平台项目群智能实验室智能计算节点采购
2.5 本采购标段编号: GXCZ-A1-261330085
2.6 本标段采购范围: 采购 3041 台计算节点设备,具体系统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7 本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家。
2.8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 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2.9 交货地点: 河北雄安新区 采购 人指定地点 。
2.10 货物质量标准: 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 最低 要求: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
( 2 )财务要求: / 。
( 3 )业绩 最低 要求: / 。
( 4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 5 )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 3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 4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 )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 6 )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 7 )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招标或采购项目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 8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 9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0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1 )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 失信主体 ” 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 信用中国 ” 网站( )公布的 “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为准);
( 12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3 )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 14 )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 15 )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 1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直接采购活动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 。
3. 4 本采购项目下多标段的参与和成交要求: / ( 适用于分 标段 的 采购 项目 ) 。
3.5 其他 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本邀请书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发出。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4.2 款规定的下载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找到该项目邀请书点击参加或不参加进行回复确认。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回复确认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直接采购活动,系统将自动关闭其下载采购文件的通道 。
4.2 有意参加 直接采购活动的单位 , 请于 202 6 年 8 月 17 日 2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 6 年 8 月 21 日 14 时 29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 ,找到 本项 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4.3 供应商按 4.2 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及开启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 6 年 8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 00 秒 。
5.2 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 开启形式及地点
开启形式:远程开启
开启地点: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 )。
6. 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 其他
( 1 )本项目采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响应时须将已下载的 .HZB 格式询比采购文件导入“交易平台”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首页下载)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htb 格式)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系统。“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400-780-9998 。
( 2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 30 分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雄安国创中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启动区科创中心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0 层
联 系 人: 周佳慧、 韩永晖 、 徐海伦
9.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 )供应商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 2 )异议应当通过 “ 交易平台 ” 提出,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文件的要求。
( 3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佳慧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信箱: 1515587560 @qq.com
通讯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华望城容德路 55 号丰华谷写字楼 C2 号楼 501-2
( 4 )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 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 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 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 供应商 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 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 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 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 5 )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 6 )被质疑人须配合 采购人 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 采购人 有权取消被质疑人 成交 资格,并按照 评审小组 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 供应商 为 成交供应商 ,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10 . 本 采购 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雄安国创中心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xankejiyu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