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餐饮,食材供应配送及物业相关服务采购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 2026-08-13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餐饮,食材供应配送及物业相关服务采购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
采购标的物: 食堂服务、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餐饮食材供应配送及物业相关服务
项目地区:河北 保定
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 “招标人”)委托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机构”)就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餐饮、食材供应配送及物业相关服务采购项目(第 2次招标) 采用 公开招标 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2.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内容及规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餐饮、食材供应配送及物业相关服务采购项目(第 2次招标)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服务期限:
一标段:自中标方能够正常提供本项目所有服务之日起 1年,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二标段;自中标方正式进驻服务场地并正常提供本项目所有服务之日起 1年,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3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 .4 服务地点 :
一标段: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雄安分行机关 。
二标段:河北雄安分行机关、各县支行。
2. 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 4 个标段 , 本次招标标段为其中 2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号
标段名称
采购内容
一标段
河北雄安分行机关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
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
二标段
河北雄安分行食堂服务
食堂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 的 。
关联单位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单位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 “无”;不得更改要求的实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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