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4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北石安段零碳公路货运通道重卡充电站项目施工图设计技术辅助服务(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8-07
项目名称: G4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北石安段零碳公路货运通道重卡充电站项目施工图设计技术辅助服务(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唐山市新地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施工图设计技术辅助服务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G4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北石安段零碳公路货运通道重卡充电站项目施工图设计技术辅助服务(二次)
预成交结果公示
采购范围 : G4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北石安段零碳公路货运通道重卡充电站项目施工图设计技术辅助服务(二次) 。
候选成交供应商:
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预成交价: 362000元。
第二候选成交供应商:河北智博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预成交价: 365200元。
第三候选成交供应商:河北砥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预成交价: 366584元。
参加询比采购单位:
唐山市新地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河北砥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河北智博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唐山市新地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响应文件中所附营业执照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满足评审方法 2.1.2资格评审标准依法设立要求,其响应文件被否决。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通过 “ 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 ”以书面形式进行异议。采购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通过“ 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 ”答复,采购人答复后,即认为供应商已收悉,因未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本人签字,并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证明材料及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开启时间 : 202 6 年 8 月 7 日
评审时间 : 202 6 年 8 月 7 日
公示开始时间 : 202 6 年 8 月 8 日
公示结束时间 : 202 6 年 8 月 10 日
采购人: 河北高速集团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与上庄中街交口东北角金悦品鉴中心 31号楼
联系人: 李 宁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 代理 机构 :河北高速集团 招标 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与上庄中街交口东北角金悦品鉴中心 31号楼11层
联 系 人 : 张光磊(项目负责人)、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