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学科交叉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6-08-02
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学科交叉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招标公司: 长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校属各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根据《长安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版)》(长大科研〔2026〕65号)、《长安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实施细则》(长大科研〔2026〕66号)要求,为促进我校人工智能学科发展及其与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现开展2026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工智能学科交叉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项目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领域学科交叉(“人工智能+”)融合研究工作,项目资助期为2年,资助力度为10-20万元/项。
二、组织程序
(一)申报资格和限项要求
1.2026 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学科交叉专项项目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的至少一项(证明材料需体现在附件中):
(1)过去5年内承担过20万元省部级以上人工智能学科交叉项目,或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其他人工智能学科交叉项目;
(2)过去5年内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人工智能学科交叉领域发表长安大学期刊目录中A类论文或计算机领域顶级会议CCF-A类论文累计5篇以上。
2. 同一申请人本年度只能牵头申请1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多头申请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3. 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以负责人身份申请新项目;已达到结题期限,但未办理结题验收或未提交项目任务书、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等管理文件的不得申报新项目。项目研究到期未通过验收被执行项目终止的,三年内不得申请和承担各类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二)项目申报与申请书提交
此次项目采取无纸化申报,申请人需登录“长安大学新科研系统”,在“校级项目申报”模块选择相应申报类别,在创新团队培育与支持计划中填报,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项目申请书。申请书正文模板见附件1,项目预期成果目标时参照《2026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学科交叉专项项目结题验收标准指导意见》(附件2)。
(三)项目评审与立项
1. 项目评审
评审流程: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学院(部)/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科学技术研究院进行形式审查→根据评审结果提出拟资助项目清单。
2. 项目立项
(1)科学技术研究院根据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拟资助项目(公示期不少于3天)。
(2)公示期内,对存在质疑的项目,科学技术研究院经核实后组织调查和复议;公示期满以后不再受理异议。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项目,科学技术研究院与项目负责人签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任务书》,拨付经费并启动项目研究。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6年8月2日-2026年8月9日。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并参照《2026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学科交叉专项项目结题验收标准指导意见》填报预期成果。
2. 此次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期间不提交纸质申请书,待项目批准立项后申请书盖章签字页与计划任务书一同提交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主管部门。
3. 由于目前科研系统不具备主动推送功能,拟立项项目公示后需要查询专家评审意见的可以联系主管部门联系人查询。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 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