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关于《电网设备供应商运行绩效评价评级原则》的最新公示
- 2026-07-27
项目名称: 国家电网关于《电网设备供应商运行绩效评价评级原则》的最新公示
招标公司: 兴华线缆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河北 廊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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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设备供应商运行绩效评价评级原则
1.变电类设备
按照参评供应商数量,制定统一分级规定:
1.1 初始评价细度供应商数量不超过 10 家 ,全部评定为 A 级。
1.2 初始评价细度供应商数量在 11 家到 30 家,分为 A、 B 两级,各级比例分别为 50%。
1.3 初始评价细度供应商数量超过 31 家,分为 A、B、C三级,各级比例分别为 A 级 30%,B 级 40%,C 级 30%。
1.4 已有评价细度因供应商数量增加导致新增评级的,原评价级别的供应商数量原则上不应减少。
2.输电类设备
2.1 杆塔、导地线、绝缘子、线路避雷器
按照参评供应商数量,制定统一分级规定:
2.1.1 初始评价细度供应商数量不超过 10 家,全部评定为 A 级。
2.1.2 绝缘子设备初始评价细度供应商数量在 11 家到
60 家,分为 A、B 两级,比例分别为 A 级 60%、B 级 40%;超过 61 家,分为 A、B、C 三级,比例分别为 A 级 30%、B 级 50%、 C 级 20%。
2.1.3 对于有效质量信息少的杆塔、导地线设备供应商,初始评价细度仅分为 A、B 两级,比例分别为A 级 60%、B 级40%。
2.1.4 已有评价细度因供应商数量增加导致新增评级的,原评价级别的供应商数量原则上不应减少。
2.2 电力电缆、电缆附件
按照参评供应商数量,制定统一分级规定:
2.2.1 初始评价细度供应商数量不超过 10 家,全部评定为 A 级。
2.2.2 初始评价细度供应商数量在 11 家到60 家,分为A、 B 两级,各级比例分别为 A 级 40%,B 级 60%。
2.2.3 初始评价细度供应商数量超过 61 家,分为 A、B、 C 三级,各级比例分别为 A 级 30%,B 级 40%,C 级 30%。
2.2.4 已有评价细度因供应商数量增加导致新增评级的,原评价级别的供应商数量原则上不应减少。
3.换流类设备
参评供应商初评均为A 级,遇设备因质量问题发生故障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降级原则针对性降级处理。
(注:来源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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