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京秦分公司2026年部分收费站供热供冷系统改造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2026-07-14
项目名称: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京秦分公司2026年部分收费站供热供冷系统改造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京秦分公司 2026年部分收费站供热供冷系统改造工程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京秦分公司 2026年部分收费站供热供冷系统改造工程设备采购 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筹措 ,出资比例为 企业筹措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超低温风冷模块机组 、风机盘管、循环水泵等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京秦分公司下辖榛子镇收费站、迁安保通保畅应急大队 。
2.1.2建设规模: 榛子镇收费站、迁安保通保畅应急大队更换空气源热泵空调,夏季提供 7/12°C冷水,冬季提供50/45°C热水。本次招标采购 超低温风冷模块机组 5台 、风机盘管 159台、循环水泵4台、补水泵4台、全程水处理器2台、全自动软水器2台、定压罐2台、 矩形钢板水箱 2个 。具体技术规格详见本招标文件 “第五章供货要求”。
2.1.3 交货期 : 合同签订生效后, 7个工作日内全部设备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
2.1.4 交货地点 : 京秦分公司下辖榛子镇收费站、迁安保通保畅应急大队等站区施工现场机房室内 ,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
2.2招标范围: 完成京秦分公司 2026年部分收费站供热供冷系统改造工程设备的供货、指导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质保期服务及提供技术指导及其他相关服务,并且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详见 附件 1 附录 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3.1.2 业绩要求: 详见 附件 1 附录 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3.1.3 信誉要求: 详见 附件 1 附录 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3.1.4 其他要求: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 超低温风冷模块机组 ),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该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至 2026 年 7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账户信息详见 “12.联系方式”)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8 月 3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3 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招采平台( /#/) 、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内容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上述内容采用 “盲评”方式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在“电子交易平台”提出。联系人:张光磊(项目负责人)、张宁,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纪检监督室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
地 址
:
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 95号润江慧谷大厦A座18层
联 系 人
:
罗澜
电 话
:
招标代理
:
河北高速集团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与上庄中街交口东北角金悦品鉴中心 31号楼11层
联 系 人
:
张光磊(项目负责人)、张宁
电 话
:
账户信息
:
开户单位:河北高速集团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区科技支行
账 号:50352001040057368
13. 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 2:评标办法
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制造商参加投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所投设备( 超低温风冷模块机组 )的唯一授权书,向代理商出具本项目唯一授权的制造商的资质符合上述制造商的资质要求。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 3年 (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空调设备供货业绩( 不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之间签订的合同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 1年内(202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曾在空调设备供货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使空调设备供货合同被解除。
附件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当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 2)技术部分(暗标)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金额累计较高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明标)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交货地点、交货期;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满足投标人须知3.4.1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8)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货期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投标文件中投标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中带★的条款)的要求,。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15)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1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17)分项报价表中合计金额与投标函大写金额一致。
(18)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条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技术文件(暗标)评审标准 :
供货能力及进度保障、技术服务及质保期服务 (暗标)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2款的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构成(总分 100分)
投标设备的业绩: 10 分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20 分
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20 分
供货能力及进度保障(暗标) 1 0 分
技术服务及质保期服务(暗标) 1 0 分
评标价: 3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招标人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 =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5.2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不适用
3.5
本条修改为:
3.5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1
信息
查询
本款修改为:
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如投标人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截图或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符的,导致不满足资格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增加
3.6.3
异常投标情形
增加: 3.6.3异常投标情形
评标委员会发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应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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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分 值
评分 标准
2.2.4(1)
商务评分标准( 10分)
投标设备的业绩
10分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标准分6分;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4分,最高加4分。
投标人提供合同协议书和设备履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进场验收证书或设备付款发票或业主出具的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2.2.4(2)
技术评分标准
( 60分)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20分
投标产品选型合理,主要组成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及功能参数指标高,实用性强、产品设计科学合理、质量可靠,得 16.0(不含)-20分;
投标产品选型较合理,主要组成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及功能参数指标较高,实用性较强、产品设计较合理、 质量较可靠,得 12.0(不含)-16.0(含)分;
投标产品选型一般,主要组成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及功能参数指标一般,实用性一般、产品设计一般、质量一般,得 12.0分。
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20分
1、整体评价(15分)
设备整体性能优越、功能齐全、完善,自动化水平高,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12.0(不含)-15分;
设备整体性能较高、功能较齐全、较完善,自动化水平较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9.0(不含)-12.0(含)分;
设备整体性能一般,功能一般,自动化水平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9.0分。
2、制冷机组和风机盘管的兼容性(5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 超低温风冷模块机组 和风机盘管为同一品牌的,得 5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 超低温风冷模块机组 和风机盘管为不同品牌的,投标人可提供兼容性说明、技术对接保障方案、确保系统整体联动达标的具体方案,得 3.0-5.0分。
供货能力及进度保 障(暗标)
10分
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切实可行、供货能力强、交货进度有保障、能够 保质保量的完成供货,针对供货过程 中的特殊情况有预案,得 8.0(不含)-10分;
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可行、供货能力较强、交货进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6.0(不含)-8.0(含)分;
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一般、供货能力一般、交货进度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6.0分。
技术服务及质保期 服务(暗标)
10分
服务方案切实可行,针对性强,服务体系完善,得 8.0(不含)-10分;
服务方案较切实可行,针对性较强,服务体系较完善,得 6.0(不含)-8.0(含)分;
服务方案基本可行,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得 6.0分。
2.2.4(3)
评标价
3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 F=30;E1=0.4;E2=0.2;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注: 1.评委打分保留一位小数,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技术评分标准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评审因素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