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转让公告】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北岭三段26号楼(现门牌号北岭二区27号楼)两处住宅房产(含附属下房)转让项目项目信息披露
- 2026-07-13
项目名称: 【企业资产转让公告】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北岭三段26号楼(现门牌号北岭二区27号楼)两处住宅房产(含附属下房)转让项目项目信息披露
项目编号: [2026]哈产交ZC030
招标公司: 哈尔滨市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住宅房产含附属下房转让项目
项目地区:河北 秦皇岛
【企业资产转让公告】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北岭三段26号楼(现门牌号北岭二区27号楼)两处住宅房产(含附属下房)转让项目项目信息披露
【信息时间:2026-07-13 阅读次数: 】
分享到
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北岭三段26号楼(现门牌号北岭二区27号楼)两处住宅房产(含附属下房)转让项目项目信息披露
标的名称
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北岭三段26号楼(现门牌号北岭二区27号楼)1-501、1-502两处住宅房产(含附属下房)
项目编号
[2026]哈产交ZC030
挂牌价格
92.6万元
公告号
[2026]2152
挂牌公告期
不少于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07月13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08月07日
标的所在地区
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
公告类别
资产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的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行为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转让行为已经按照规定获得有权批准的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符合集团公司资产转让管理规定,已经过有效的内外部决策并完成了所有前置审批(包含评估备案)程序,本次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名称
哈尔滨市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2026年4月10日
资产评估值
92.6 万元
转让底价
92.6万元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
竞价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竞价须知、网站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从2026年07月13日 09时00分至2026年08月10日 10时00分止。
限时竞价期
从2026年08月10日 10时00分开始。
竞价阶梯
房
屋
建
筑
物
坐落位置: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北岭三段26号楼(现门牌号北岭二区27号楼)1-501、1-502两处住宅房产(含附属下房)
建成年月:1992年
房产证号:秦北私房字第33299号
目前用途
附属设施
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1-501:上房建筑面积109.98平方米,下房建筑面积15.68平方米,合计125.66平方米;
1-502:上房建筑面积114.78平方米,下房建筑面积17.57平方米,合计132.35平方米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总层数:5
所在层数:5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关于处置市外房产的通知
批准单位名称
哈尔滨市财政局
交
易
条
件
信息公布公告期
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交易方式:
(一)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
(二)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提交报名登记材料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房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竞价结束后,受让方不得因此拒绝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不得因此要求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退还交易服务费。
三、对受让方的要求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
(三)受让方应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四)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如办理相关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协助办理,受让方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任何税、费具体详情请见《 房产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咨询确认。
四、转让标的交割及交易价款支付
(一)标的交割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进行交割。
(二)交易价款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账户进行结算。
受让方按照《 房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后:
1、若《 房产交易合同》中明确约定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出具《转款函》、资金结算票据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价款转款手续。
2、若《 房产交易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需持受让方签署同意转款意见的《转款函》、资金结算票据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价款转款手续。
五、收费标准:
(一)网络竞价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 5 %收取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二)协议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 1%收取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三)受让方需另行按约定交纳信息推介服务费,详见《联合推介协议书》。
六、交款方式:本次交易价款采用转账(网银、电汇、手机银行等)方式交纳,意向受让方(受让方)须按公告要求将保证金、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存入指定账号,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名称一致。
“本项目可线上申请电子保函并通过办理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显示缴纳成功以开具的电子保函为准,具体详情请见《电子保函办理指南》。保函无法转成交价款,成交后,请交齐全部成交价款。请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的意向方及时完成申请资料填写等工作,注意各开函机构开函时间,以免因未成功开具保函,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电子保函办理指南》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政务服务栏目中下载。”
七、声明: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信息披露内容所作出的解释及转让方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保
证
金
设
定
交纳金额
5.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10日 09时00分 (具体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网银、电汇、手机银行等方式
处置方法
1、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后可以办理保证金转交易价款手续,保证金所产生利息退还受让方,利息及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为准。
2、未成交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在限时竞价结束后2-5个工作日办理保证金原路带息退还手续,利息及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为准。
3、受让方或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优先用于弥补交易服务费。若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哈交所、转让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利益受损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过错受让方进行追偿。
(1)在竞价阶段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
(2)竞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未按约定时限及条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
(3)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 房产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4)其他违反本公告及附件、交易相关文件、《受让委托协议》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3、意向受让方承诺其所提供的受让本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合规、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
有效,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受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如意向受让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4、成交后,如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存在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交易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至标的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标的更名过户是否存在限制及具体变更过户手续所需的材料。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
一、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的标的 位于 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北岭三段26号楼(现门牌号北岭二区27号楼)1-501、1-502两处住宅房产(含附属下房), 建成年份为 1992 年 ,建筑结构为混合。
1-501:上房建筑面积109.98平方米,下房建筑面积15.68平方米,合计125.66平方米;
1-502:上房建筑面积114.78平方米,下房建筑面积17.57平方米,合计132.35平方米。
目前房产登记在单位职工名下,其个人同意配合房产过户,成交后资金直接打入单位账户,产生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截止房产成交前,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转让单位负责。其他内容以公告为准。
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标的现状并须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购房政策规定,须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购房政策规定文件;成交后,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不能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标的不予退回。参与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转让标的范围以哈尔滨录盛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哈录资评报字(2026)017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三、本次转让标的无债权债务纠纷,未做抵押或担保、没有涉及法律诉讼行为。
四、本次转让标的不欠供热费、物业费、水、电、煤气等费用。如有欠费,移交前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过户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受让方自行判断。如因有关部门存在临时规定无法办理房产转让手续,待有关部门同意办理产权手续时,转让方会积极配合办理。
五、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9时到2026年8月7日17时,各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报名材料并完成报名。
六、其他事项详见转让方提交相关文件。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签订的《房产交易合同》为准。
八、设置现场勘察, 凭现场勘察确认书报名参与。
意向受让方需在 2026年07月13日9:00至2026年08月07 日 16:00(工作时间)到转让方指定地 点(详询转让方展示联系人)进行 现场实地勘 察并签署现场勘察确认书后方可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内进行报名, 报名时受让方需额外提供现场勘查确认书,如无法 满足上述要 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提醒意向受让方注意:如未能在 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到转让方指 定地点进行 现场勘查则无法参与该项目,请意向受让方 合理安排时 间。
相关附件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企业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 附件一、受让方报名材料清单.doc 附件: 合同样本水利.pdf 附件: 现场勘察确认书.docx 附件: 附件二、受让委托协议2026版.docx 附件: 附件三、声明书2026版.docx 附件: 附件四、受让申请书2026版.docx 附件: 附件五、授权委托书--受让.docx 附件: 附件六、联合推介协议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