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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 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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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 HEBBFA202607030006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物业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地区:河北 秦皇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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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_ZHAOBIAOGONGGAO_START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编号: HEBBFA202607030006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 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预估金额为116.42万元(不含税)。

${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自2026年8月29日至2027年8月28日 } 1.2 采购内容 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秦皇岛电信全市(含北院及县区分公司)的物业服务,具体包括治安防范、垃圾清运、环境卫生、消防设施维护、电梯维护、空调设施维护、给排水设施维护、供配电设备维护、会议服务、车辆的停放等相关服务。服务地点:秦皇岛市,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期限:自2026年8月29日至2027年8月28日。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物业服务

-

-

秦皇岛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本项目 不划分标包 。 ${ }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 0 个。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 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 1 名供应商,成交份额 100% 。

${ 1.2.2 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 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 [ 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 } 1.3 本项目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 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为116.42万元,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 将被否决。

${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 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 2.1.3 } ${ 2.1.3 } 2.1.3 本次询比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 如 供应商 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 ( 4 ) 。 } }

2.1.4 本次询比 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 ( 1 )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2 )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 1 )

${ ( 2 ) 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 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 0 年(含)以上。 } ${ ( 3 ) } } ${ 2.1.6 } 2.1.5 供应商自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具备的商务楼或办公楼等(不含住宅)相关物业服务类项目实施经验含税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证明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1)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关键页、合同金额关键页、合同签章页)扫描件、该合同下任意一次付款发票、以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的查验截图,缺一不可。2)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关键页(如有)、合同金额关键页(如有)、合同签章页)扫描件、该框架合同下双方盖章的订单/结算单据扫描件、该合同下任意一次付款发票、以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验截图,缺一不可。2、业绩金额计算规则:1)单项合同经验,按照单项合同金额计算;2)框架合同金额,按照所有有效订单/结算单据累计金额计算(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据的,以订单为准),不按照框架金额计算。3、业绩时间计算规则:单项合同时效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时效以订单/结算单据的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据的,以订单为准)。4、其他要求:发票开具日期须在合同签订时间后,并早于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布日期。发票应与合同或者框架下订单/结算单据有对应关系,包括:购买方名称、销售方名称、货物/劳务/服务名称等,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无法判定、区分本项目要求类部分合同金额的不予认可。必要时,供应商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结算单据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供应商所提供的原件与扫描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1.6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物业服务团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经理1名;

(2)会议服务人员1名;

(3)保安人员6名,均须具备保安员证;

(4)保洁人员15名;

(5)消防控制室人员6名,均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公安部消防局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6)维修人员2名,均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低压或高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7)绿化服务人员1名。

证明材料:提供以上所有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须包含国徽及人像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缴纳单位须为供应商,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其中一种)、保安人员须额外提供有效的保安员证扫描件、消防控制室人员须额外提供有效的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扫描件以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维修人员须额外提供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当复审的须体现复审记录或官网查询截图,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公示相关证书有效期延长的,需附官方网站截图);以上人员均须保证专人专职,不得重复或兼职,一旦发现存在重复或兼职的情况,则涉及的人员均按无效处理。

2.1.7供应商须承诺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服务。

2.1.8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 投标 / 响应资格的;

( 3 )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年07月17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 中标 / 成交 、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年07月17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年07月17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 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 10 )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 )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 12 )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 13 )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 14 )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 15 )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 )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 17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 18 )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 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 19 ) } ( 19 )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20 )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 供应商 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 供应商 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 ${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响 应产品 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 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 的 成熟稳定的产品 。

${ 2.3.2 产品 。 } ${ 2.3.3 产品 。 } ${ 2.3.4 。 } 2.3.2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

${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 2.3.7 产品 业绩要求: 。 ${ 2.3.8 。 } ${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 ${ 2.4.2 } ${ 2.4.2 } ${ 2.4.3 } ${ 2.4.4 } ${ 2.4.5 } ${ 2.5 现场考察 } ${ 2.6 评价检测 }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 2026年07月10日 08时00分00秒 至 2026年07月13日 08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6 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 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6年07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 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 - 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 递交至 。 } 6 . 供应商注册

6 .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 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并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 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 -CA 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4000111884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 (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秦皇岛市开发区峨嵋山北路1号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311号星际中心02单元15层

邮 编:

066000

邮 编:

050000

联 系 人:

李朔

联 系 人:

郭红岩、谢医、李连意、马志新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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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lishuohb.he@chinatelecom.cn

电子邮件:

gcjl_qhdzb@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查看完整信息13394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异议 -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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