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销售分公司新乐银座(27)站,高邑高速口(42)站增设充电项目施工选商
- 2026-07-07
项目名称: 河北石家庄销售分公司新乐银座(27)站,高邑高速口(42)站增设充电项目施工选商
项目编号: HBXSZB-202607001
招标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河北石家庄销售分公司新乐银座(27)站、高邑高速口(42)站增设充电项目施工选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SZB-20260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石家庄销售分公司新乐银座(27)站、高邑高速口(42)站增设充电项目施工选商 已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销售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石家庄销售分公司新乐银座(27)站、高邑高速口(42)站充电项目资金计划已经落实,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资料已完善,项目达到选商文件,拟组织施工招标工作。
2.2招标范围:
1.场外工程:电力接入、环网柜(分接箱)安装、电缆敷设/架设、箱式变电站配置与组装,箱变基础及配套工程,箱式变电站运输与安装,防雷防静电工程、系统调试、验收通电,以及外电涉及的电力报装、提供接火点到低压配电端的整套供电系统图纸,所有高压施工有关的外部协调。
2.场内工程:设备基础、电缆敷设、场地硬化等设计图纸包含的工作内容,配合设备调试。
注:甲供物资:变压器、充电桩(堆)、监控、道闸、灭火器。
2.2标段划分及最高限价:2个标段,每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兼投不兼中。评标顺序按标段一到标段二的顺序,如果同一家单位参与多个标段,该单位在前面标段中确定为中标人的,在后面标段中参与评标但不给予授标。
标段
标段名称
项目内容
最高限价(元)
1
新乐银座(27)站增设重卡充电项目
新建1台1440KW、1台960KW充电堆,7台分体式双枪直流快充终端,共计14把充电枪;新建1600kVA、1000kVA箱变配电系统;同步配套土建、电气等相关设施
1551070
2
高邑高速口(42)站增设充电项目
新建2台360KW充电堆,6台分体式双枪直流快充终端,共计12把充电枪;新建800kVA箱变配电系统;同步配套土建、电气等相关设施
593614
以上限价均综合了分项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必要的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税金、手续办理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等全部费用。施工所需的相关手续、批件由采购人自行办理,投标人协助完成,所需费用含在报价中。
投标人报价总价和单价同时限制,总价和任一单价均不得超过项目最高总价限价及单价限价。
2.3工期:45日历天/每标段。
2. 4工程缺陷责任期:1年。
2.5质保期:该项目整体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其中基础设施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电气管线工程(含箱变)为3年。质保期内出现因施工质量、安装工艺、材料质量原因导致的问题,由投标人无偿维修、更换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2.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设计要求,无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电子证书)。
(3)投标人具有三级及以上(新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电子证书)。
(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通过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资源库查询,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状态为“正常”。
3.3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具有 1 项已竣工且验收合格的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充电站施工项目(含高压受电、箱变安装),或10kV及以上变压器增容/新建的高压配电工程施工业绩,且合同额不低于对应标段限价的50%。
须提供代表工程业绩的:①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工程合同(协议书);②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签章、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单位工程竣工(交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为代表工程业绩。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③对应的发票清晰扫描件,以及对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的查验截图。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时,投标人可提供情况说明及税务机关证明文件,经招标人核实后可予接受,否则视为无效发票;④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和资不抵债现象(以最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为准),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提供2023、2024、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会计报表包含:审计机构资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并提供事务所资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其他组织、新成立的公司(2026年1月1日以后成立)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材料。
3.5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具备至少1个完工项目业绩,业绩为2023年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且在投标截止日前完工的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充电站施工项目(含高压受电、箱变安装),或10kV及以上变压器增容/新建的高压配电工程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日期为准,同时需提供项目完工证明材料(如竣工验收报告等)。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执业资格证书材料:提供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需注册于投标单位)、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身份证的扫描件。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对应业绩施工合同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签署页、明确标注项目经理姓名的页面。若合同中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需额外提供由原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文件。
社保或免交说明材料:提供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记录;若存在依法免交的情况,则需提供书面说明。
承诺书材料:提供经本人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应具备有效期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证书类材料:提供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于投标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证书和身份证的扫描件。
社保类材料:提供该安全人员在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记录。若存在依法免交的情况,则需提供书面说明。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index.html)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截图需清晰显示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信息。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信用中国”网站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查询截图,截图需清晰显示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终结果以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的实时查询信息为准。
(3)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失信分值应低于8分(不含8分),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4)未被列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集团级三商黑名单,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三商黑名单查询为准。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且未因违规操作、恶意竞争等行为受到过相关主管部门的重大处罚。需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曾发生过相关不良行为,应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供处理结果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3.7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承包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
(3)施工企业不得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提供承诺)。
(4)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 7 月 7 日至2026年 7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 标段 售价为 2 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 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 并购买标书 ,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 电子发票 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6 年 7 月 28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标段一支付投标保证 15000 元(大写: 壹万伍仟 元整)人民币,标段二支付投标保证 10000 元(大写: 壹万 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或银行保函。①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后,将进入投标人电子钱包。投标人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后投标保证金方递交成功。②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应将保函原件扫描件置入投标文件指定部分,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予招标组织单位。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查看完整信息
银行账号:26902查看完整信息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注: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与昆仑银行核实是否打款成功,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外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内网)()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下调,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刘 工 郑 工 邮箱: dg_zhengshuang@
电 话: 022-259 13109 手机: 查看完整信息
2026 年 7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