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长岭—张家口段),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铜梁-潜江)电加热器(橇)
- 2026-06-24
项目名称: 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长岭—张家口段),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铜梁-潜江)电加热器(橇)
项目编号: JGFGS2026-GKZB-CG-012
招标公司: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电加热器橇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长岭—张家口段)、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铜梁-潜江)电加热器(橇)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货物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长岭—张家口段)、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铜梁-潜江)电加热器(橇)
项目编号:
JGFGS2026-GKZB-CG-012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陕京汇园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河北省/廊坊市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一)长石管道长岭—张家口段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包括1条干线和8条支线,起自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长春联络压气站,经吉林省松原市,内蒙古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河北省张家口市、保定市,止于河北石家庄市鹿泉东压气站,长度1614km,设计压力10MPa,设计年输量160×108m3,远期设计年输量260×108m3。其中长春—长岭段利用中俄东线长岭—长春支线109km,管径D1016mm;新建长岭—石家庄段管道1505km,管径D1422mm。长石线干线共设置19座输气站场,其中压气站8座,奈曼旗压气站、赤峰西压气站、张家口压气站西等3座压气站随干线同步建成,科左中旗压气站、赤峰东压气站、正蓝旗压气站、涞源西压气站、鹿泉东压气站等5座压气站仅预留建设用地。(二)川二线铜梁-潜江工程川二线铜梁-潜江段起自重庆市/利川市界,止于潜江分输压气站,线路全长555.8km,管径D1219mm,设计压力10MPa,设计年输量 200×108Nm3/a。全线设置内涂层,采用 L555M 钢管。管线途经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恩施市、建始县、巴东县,宜昌市长阳县、宜都市、猇亭区、枝江市,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和潜江市 11 个县区。沿线共设置 5 座站场(利川分输压气站、恩施分输清管站、野三关压气站、宜昌分输清管站、潜江分输压气站)、30 座阀室;沿线新建山体隧道 41 处,利旧山体隧道 14 处;河流大中型穿跨越 27 处;高等级公路穿越 98 处,其中高速公路穿越 27 处,其他高等级公路穿越 71 处;铁路穿越 20 处。
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长岭—张家口段)、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铜梁-潜江)电加热器(橇)
标段编号:
PAC-JGGS-2605001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6-02 22: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6-08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免费获取
获取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6-24 08:30:00
开标时间:
2026-06-24 08:30:00
递交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递交地址:
/home/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本次采购长石管道长岭—张家口段需求电加热器(橇)10台;川二线铜梁-潜江工程需求电加热器2台。本次采购合计电加热器(橇)12台。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1)供货商或分包商应具有国家规定(TSG 07《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的相应 A2 及以上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书。(2)供货商或分包商应具有国家规定(TSG07《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的压力管道的设计及安装许可证书;(3)供货商应具有与具体项目所选电加热器型式相匹配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认证)及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颁发的防爆认证证书;低压电控柜要求应符合 CNCA-00C-008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备注:如国家出台关于以上强制认证要求的最新政策或规定,则按照最新政策或规定执行,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2 财务要求:(1)要求近三年来(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有能力承担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投标人提供承诺书。(2)投标人须提供三年(2023年至2025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如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未出具,则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财务审计报告须有编号、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注:对于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自公司成立年份起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3.3 业绩要求:(1)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 5 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在中国至少具有 1 项工程项目的有效应用业绩。(2)供货商所提供的产品应有类似规格产品在本规格书中所提供的环境条件下成功运行 5 年以上的经历;(3)供货商应提供近 5 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接近数据单中规定的工况条件。注:①业绩认定只依据为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合同复印件及发票扫描件均应在业绩要求时间范围内,以发票开具时间进行认定)。②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评标委员会现场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无法验证的视为业绩无效(投标人须保证提供发票真实性,如出现伪造、虚构发票等情形,将按照投标人失信行为进行处置)。③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应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技术参数,如合同和发票无法清楚证明有效业绩产品的规格型号时,需提供与合同和发票对应的技术协议和数据单。3.4 信誉要求:(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仍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3)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最近3年(2023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严重影响到与本次招标的相关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投标将被否决(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审依据)。(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将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辅助企查查、天眼查等系统)进行查询,一经发现,相关投标人全部否决。(5)投标人截止到开标当日被国家管网集团或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暂停或取消投标、交易资格(已移除的按照未列入执行)。(6)投标人近五年内(2021年01月01日以来)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在现场对以上(1)、(2)、(3)、(4)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3.5 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2)投标人承诺满足《油气管道工程采办数据规定》DEC-OGP-D-PM-001-2020-1、《油气管道工程数字标签通用规定》DEC-OGP-D-CM-003-2020-1、《油气管道工程材料数字标签规定》DEC-OTP-D-PM-005-2022-1、《油气管道工程供应商文件清单》DEC-OGP-D-PM-003-2020-1以及数据单中数字化交付的有关要求,并在投标价格中予以考虑。
已截止
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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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
联系人:
郭洪乾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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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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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北京陕京汇园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邓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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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J幢1-2内10层1005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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