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区综合服务东南片区三期项目概念风貌设计招标公告
- 2026-06-18
项目名称: 启动区综合服务东南片区三期项目概念风貌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雄安雄商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概念风貌设计
项目地区:河北 保定
启动区综合服务东南片区三期项目概念风貌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启动区综合服务东南片区三期项目概念风貌设计 ,项目业主为 雄安雄商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雄安雄商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所在区域为雄安新区启动区东南片区。距离金融岛站 1 公里;距离航站楼站 2.7 公里;距离宣武医院 1.6 公里。项目紧邻中央绿谷,生态资源优越,安静宜居;项目 500 米范围内有规划幼儿园、小学、中学,教育配套完善;项目与金融岛片区一河之隔,高端客群聚集。项目南侧通过三处地下联通通道紧密衔接东西轴线南侧地块,形成空间联动、功能互补的一体化格局。
本项目包含 22 个地块( E03-06-01 、 E03-06-02 、 E03-06-03 、 E03-06-04 、 E03-06-06 、 E03-06-08 、 E03-06-10 、 E03-06-12 、 E03-06-15 、 E03-06-18 、 E03-06-21 、 E03-06-22 、 E03-06-20 、 E03-06-24 、 E03-05-15 、 E03-06-19 、 E03-06-25 、 E03-06-07 、 E03-06-09 、 E03-06-11 、 E03-06-14 、 E03-06-16 ),总用地面积 318819.4 ㎡(约 478.23 亩);开发用地: 17 块地,其中可建设用地 29.75 公顷,约 446.28 亩。计容建筑面积约 56.1 万平米 -83.5 万平米;城市公园绿地: E03-06-07 、 E03-06-09 、 E03-06-11 、 E03-06-14 、 E03-06-16 ,面积约 21299 ㎡。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品房及共产房、机构租赁房、生活配套等居住类产品,酒店、商业、办公、公寓、会所、配套商业、城市公园绿地与广场(含代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地下车库、人防空间,以及代建道路(含可街坊化道路)等项目需求相关内容。
本项目投资类型为企业投资项目。
2.2 招标范围:
主要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总平面设计、人流动线分析、建筑平面和剖面设计、建筑立面设计、消防疏散设计、住宅、公寓等居住类产品的户型设计、绿色低碳设计策略、建筑无障碍设计、技术经济指标(建筑规模、停车需求、可售比等相关计算和统计);包括但不限于策划定位专项、景观专项、交通专项等专项研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 服务要求: 成果文件满足国家、行业、河北省及雄安新区的技术标准,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其中高要求的规定为准。完成后的服务成果须满足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4 服务期限: 工作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成果文件通过审核并完成后续配合工作之日止。
2.5 服务地点: 河北雄安新区。
2.6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 1 个标段。
2.7 中标人数量: 1 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近 5 年内 ( 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 1 个用地面积不小于 20 万㎡的民用建筑(须同时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设计业绩,设计内容至少包含概念方案设计或方案设计。
注:①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的相关内容应满足上述最低要求,同一项目(以立项文件为准)分设计阶段签订的合同可以累计计算。
②居住建筑:参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 50352-2019 “ 2.0.2 居住建筑 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GB/T50841-2013 ,“ 3.2.2 居住建筑按使用功能不同可分为别墅、公寓、普通住宅、集体宿舍等 , 按照地上层数和高度分为低层建筑、多层建筑、中高层建筑、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
③公共建筑:参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 50352-2019 “ 2.0.3 公共建筑 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一般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
( 3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 10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 2021 〕 2 号文件的要求:① 2022 年 7 月 1 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②一级注册建筑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 4 )信誉要求:
①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 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 5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 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 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 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 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 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 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 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 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②项修改为本条);
u. 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⑤项修改为本条)。
v. 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 l 项修改为本条)。
x.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 p 项修改为本条)。
y.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 r 项修改为本条)。
z. 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A. 以上 t 、 u 、 v 、 w 、 x 、 y 、 z 与“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 t 、 u 、 v 、 w 、 x 、 y 、 z 条要求为准。
( 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7 )其他要求: / 。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6 月 19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7 月 14 日 8 时 29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 XAZF 格式的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 5.1 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 “ 交易平台 ”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7 月 14 日 8 时 30 分 00 秒。
6.2 递交方式: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递交由“雄安集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的加密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方式:
( 1 )投标人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进入项目工作台,点击【进入项目】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开标大厅解密】进入远程开标系统。
( 2 )在开标准备环节,投标人无需操作,等待系统自动完成招标文件导入。
( 3 )系统自动下达解密指令后,投标人须在电脑上点击【开始解密】,系统自动弹出二维码,投标人使用移动数字证书( CA )扫码后,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投标人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 4 )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系统自动唱标后,投标人即可查看唱标内容。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7.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雄安雄商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容信路 2 号
联系人: 侯经理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 6 号楼 0188
联系人: 赵雪杰、王亚娜、孙东青、隗瑶、李佳佳
电子邮件: kjyxiongan@163.com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对围串标行为自动预警,如发现投标人存在: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传文件 IP 地址一致、 MAC 地址一致、造价锁号一致、文件下载联系人或电话一致等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在该标段内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在清标评审中按否决处理,且被限制参加该标段后续招标采购活动。
一、递交投标文件
1 、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建议投标人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小时前上传。(对于超过 50M 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 、投标人提早在招标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投标失败。
3 、在生成投标文件后,请对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核对印章签名信息和数量、投标格式、变更澄清要求后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格式内容和印章签名无误。二、开标
二、开标
(一)投标人参加方式
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通过【我的项目】 - 【进入项目】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大厅解密】进入开标系统(或点击【我的项目】 - 【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需进行检查
1. 建议使用 Edge 、 google 浏览器登录,确保移动数字证书( CA )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客服电话。
2. 请提前准备好移动数字证书( CA )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避免使用共享的网络环境。(上传文件 IP 地址一致的将被视为串通投标)。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质疑。
四、服务电话
平台使用服务、供应商审核、 CA 办理的客服联系方式详见 首页中联系客服栏目的公示信息。
五、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 异议提交地点:对开标异议,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发起异议”在线提交。其他异议应当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右侧异议按钮”中提交。
2. 除对开启过程的异议外,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在“交易平台”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 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 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采购。
5.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雄安雄商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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