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4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北石安段与“黄骅港-冀中南”零碳公路货运通道重卡充电桩项目技术辅助服务项目(二次)预成交结果公示
- 2026-06-17
项目名称: G4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北石安段与“黄骅港-冀中南”零碳公路货运通道重卡充电桩项目技术辅助服务项目(二次)预成交结果公示
招标公司: 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邦润(山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G4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北石安段与“黄骅港-冀中南”零碳公路货运通道重卡充电桩项目技术辅助服务项目(二次)
预成交结果公示
采购范围 : G4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北石安段与“黄骅港-冀中南”零碳公路货运通道重卡充电桩项目技术辅助服务项目(二次) 。
候选成交供应商 :
第一 候选成交供应商 : 邦润(山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预成交价: 204000.00 元
第二候选成交供应商: 山东华源电力有限公司 , 预成交价 207000.00 元
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参加询比采购单位 :
邦润(山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华源电力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通过 “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以书面形式进行异议。采购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通过“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答复,采购人答复后,即认为供应商已收悉,因未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本人签字,并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证明材料及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开启时间 : 202 6 年 6 月 17 日
评审时间 : 202 6 年 6 月 17 日
公示开始时间 : 202 6 年 6 月 18 日
公示结束时间 : 202 6 年 6 月 20 日
采购人: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与上庄中街交口东北角金悦品鉴中心 31号楼
联系人:李宁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 代理 机构 :河北高速集团 招标 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与上庄中街交口东北角金悦品鉴中心 31号楼11层
联 系 人 : 张光磊(项目负责人)、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