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衡水安置房西区项目外立面工程招标公告
- 2026-06-17
项目名称: 衡水安置房西区项目外立面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K2026060300156980
招标公司: 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河北 衡水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衡水市高铁南站片区城中村 改造(一期西区) 建设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外立面工程 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K2026060300156980(试)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衡水市高铁南站片区城中村 改造(一期西区) 建设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项目名称)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外立面工程 (专业类别名称)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 。
建设规模: 衡水安置房西区项目 1-8#楼主楼及所属配套用房 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外墙耐水腻子及真石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外墙、挑檐、屋顶造型处等设计图纸、变更洽商、规范要求范围内的外墙装饰面层施工等。 (详见界面划分条款) 。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 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衡水市高铁南站片区城中村 改造(一期西区) 建设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外立面工程 施工。
本次投标范围应考虑工艺、工序样板及样板段深化及施工相关费用。所有所需之一切相关费用均综合考虑在报价内,不再单独计算费用,配合招标人创优整改以及根据项目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和经招标人确认的其他工程资料中所约定的全部施工项目内容等。
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为 外立面工程 ,招标 1个包件,评出2家中标候选人 。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7 月 25 日 。
2.3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 商;
(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 / )进行注册登记。招标公告通过“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发出。“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自动向你单位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提醒你单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查看本招标公告。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 6 年 06 月 17 日 12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6 月 25 日 12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 “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你单位确认不参加本包件投标的,或者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本包件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26 年 07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 召开,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 召开,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7 . 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 ① 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异议受理人) : 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衡水市高铁南站片区城中村 改造(一期西区) 建设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 :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
联 系 人 : 张梦寒
电 话 :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
电子邮件: 1181355294@qq.com
网 址 :
2026 年 6 月 17日
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专业分包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相应工程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所有资质证书必须有按相关要求通过年审的记录
( 2)投标方代理人必须提供投标材料证明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的合法性,并同时确认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的相关事宜,由投标人单位承担因该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相关活动所引发的一切后果。
(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专业分包 企业财务要求
( 1 ) 最近三个年度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 300万元人民币;
( 2)新注册公司不作要求( 2025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公司为新注册公司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专业分包 企业业绩要求
( 1) 近 五 年内(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成功的独立完成过 1 项合同金额在人民 币 400 万元 以上的 建筑工程 。
( 2 )新注册单位 不作 业绩 要求 ( 指注册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今)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专业分包 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况。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技术负责人
1
具备 工程师证或二级建造师证书
施工员
1
具备 相关施工经验
质量员
1
具备 相关施工经验
安全员
1
具备 本工程相应 安全员证书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喷涂机
/
台
2
打磨机
/
台
2
手推车
/
辆
4
电动搅拌器
/
把
3
吊篮
/
台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