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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保县康保镇人民政府康保县“药食同源”产业融合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6-02

项目名称: 康保县“药食同源”产业融合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康保县康保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智能环境控制系统药食同源产业融合项目

项目地区:河北 张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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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康保县“药食同源”产业融合项目 已由 康保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康数政审字〔2026〕62 号、康数政标字【2026】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康保县康保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帮扶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康保县康保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康保县“药食同源”产业融合项目2、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康保县北关村。3、建设规模及内容:有机智慧产业园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50亩,总投资5166.38万元,旨在构建集“智慧种植、资源循环、能源自给”于一体的全产业链示范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如下:1.“药食同源”有机智慧种植园区:种植园区占地面积250亩,新建天麻专用阴阳型低碳日光温室27栋,总建筑面积为32400平方米。阴棚用于天麻智慧工厂化立体栽培,阳棚用于羊肚菌种植。配套立体栽培架、智能环境控制系统、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等。2.天麻资材循环处理温室:建设专业化资材处理温室,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采用大跨度保温型拱棚结构,其中预处理温室1000平方米,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温室1000平方米。3.公用工程与附属设施:建设园区管理用房400㎡,成品库房768㎡,配套给排水、强电等全套附属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4、计划工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6 年 12月底前完成。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6、标段划分:1个标段。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须信誉良好,投标人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开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1.4其他要求: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投标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6-02 09:00:00 至 2026-06-08 18: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6-22 09:15: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审。“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不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bggfwpt/)提出异议。招标人:康保县康保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生根;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箱:Kbzbgs@126.com;招标代理机构:中合安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胡亚军;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箱:zhajzb@163.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康保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kbxxmjbgs@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康保县康保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中合安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康保县南环西路新开发三角区路北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8号慢城1号商业办公楼7层

邮编: 07665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张生根 项目负责人: 王蕾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负责人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zhajzb@1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工行石家庄市红旗支行

账号: / 账号: 0402306209301045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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