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2026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项目(项目管理,监理,穿越省道安全评价)招标公告
- 2026-06-01
项目名称: 枣强县2026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项目(项目管理,监理,穿越省道安全评价)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枣强县基层水利技术推广中心站
项目地区:河北 衡水
详细内容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枣强县2026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项目(项目管理、监理、穿越省道安全评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枣强县2026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项目(项目管理、监理、穿越省道安全评价) 已由 衡水市水利局 以 衡水农【2026】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枣强县基层水利技术推广中心站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枣强县基层水利技术推广中心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新建扬水点48 座,新建变压器 47 台,铺设输水管道 124.3km。2.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第三标段:服务期限:30日历天4.质量目标: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第三标段: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第一标段项目管理标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项目相关文件,对本项目实施阶段(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等阶段)开展项目管理服务及招标人安排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采购管理、监理管理、造价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资金安排、合同、环保、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并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召开工程调度会议,配合各级各部门督导检查等,以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第二标段监理标段:本工程监理,包含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第三标段穿越省道安全评价:对该项目涉路工程及公路附属设施的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编制等全过程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第一标段项目管理: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冀财采[2021]4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40%(不低于)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不低于60%)。第二标段监理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实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专业)执业资格。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人员机构组成,至少配备一名国家注册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除外),兼职水土保持监理工作。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冀财采[2021]4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40%(不低于)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不低于60%)。第三标段穿越省道安全评价: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2.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单位甲级专业资信评价(公路专业)及以上资质。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冀财采[2021]4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40%(不低于)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不低于60%)。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6-02 09:00 至 2026-06-07 0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6-25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去掉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名称:河北航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A座702室 联系人:倪丽丽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枣强县水利局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zqslj8224722@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元):0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枣强县基层水利技术推广中心站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航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衡水市枣强县 地址: 河北石家庄市新市中路城角街金石大厦
邮编:
0531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李宝
项目负责人: 倪丽丽
电话:
项目负责人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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