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昝岗组团4号综合能源站工程中深层地热钻井工程(一期)项目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2026-05-29

项目名称: 昝岗组团4号综合能源站工程中深层地热钻井工程(一期)项目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河北 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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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昝岗组团4号综合能源站工程中深层地热钻井工程(一期)项目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昝岗组团4号综合能源站工程中深层地热钻井工程(一期)项目总承包 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以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昝岗组团4号综合能源站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4〕65号)、《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关于昝岗组团4号综合能源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6〕1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新区财政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新区财政提供30%作为项目资本金,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昝岗组团。2.1.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中深层地热钻井工程,新建蓟县系中深层地热井10眼,其中探采结合井3眼:井号为Z-JTC15、Z-JTC16、Z-JTC19,生产井7眼:井号为Z-J1、Z-J2、Z-J3、Z-J4、Z-J7、Z-J8、Z-J20,目的热储层均为蓟县系,单井斜深约1650米~2500米。供热能力约60万平方米。其中,Z-J7、Z-J8、Z-JTC15、Z-JTC16、Z-JTC19、Z-J20等6眼地热井将作为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京津冀区域多源供热碳污协同减排关键技术及示范”项目关键技术的工程应用试点配套地热井。本项目合同估算额约为6100万元。2.1.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1.4本项目的工期要求:勘查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确认方案后)30个日历天内出具勘查报告,并按照计划提交项目交付成果,最终时间安排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各项目实际工期为准)。设计周期: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内部校审通过版),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实际工期为准)。施工周期:施工工期预计9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7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4月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1)勘查工作包括将大地电磁方法和微动探测方法相互配合使用,结合任务需求,大地电磁测深布设工作量不少于57点次,微动探测布设工作量不少于225点次。实际工作中测线方向与测点位置可能会因地形、地貌条件的限制进行适当调整,在断裂和地层分界线附近应适当加密。(2)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中深层地热井工程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地热井的井深、地层预测、井结构设计、水温水量预测、钻进录井及测井要求,施工阶段技术交底、施工阶段设计配合、竣工验收等各阶段设计及服务工作等。配合完成工程设计评审并通过相应级别的部门审批,所有成果文件应满足甲方要求,符合国家、河北省、雄安新区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规范的标准要求。(3)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中深层地热工程的钻前、钻井、下套管(含筛管)、固井、洗井、试水、采灌试验、水质化验、泥浆不落地处理、井场恢复、井口保护、环境保护、接临时用电工程、接临时用水工程等内容。钻前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井场踏勘、场地协调、井场平整、摆基础、土方工程、供水供电设施拆安等;钻井工程含钻井作业、大宗材料运输、套管、采灌试验、钻井液固液分离及处理等;固井工程包含固井施工作业、水泥、添加剂、套管附件、井口工具等;采灌试验按设计进行;泥浆不落地包含固、液分离与固、液的回收与处置等。需提交的报告及综合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钻井施工组织设计书、钻井地质综合柱状图、水质检测报告、降压及回灌试验报告、单井地热资源评价报告(单井勘查报告)、完井总结报告、各种原始资料等。同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所需的设备工具及其配件、附件等全部材料物资。包括施工场地所需的绿化、铺装、道路等的破除及恢复。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资质最低要求:申请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 业绩最低要求:/。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①项目经理1名,具备勘查(水文地质)或勘探工程或探矿工程等地热钻探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②近五年(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完/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具有1项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深度≥2000米的中深层地热井施工业绩。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6中要求提供。

3.1.4财务要求 : /。

3.1.5信誉要求 :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申请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其他要求 : 本项目选择9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各申请人对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时,最多可通过全部申请标段的资格预审,但在下阶段投标阶段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26-05-29 23:59 至 2026-06-05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申请人不必重复操作。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6-11 09:00 ,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编制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 其他说明: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版申请文件。 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8.1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申请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申请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d.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e.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f.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g.申请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h.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i.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j.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k.申请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l.申请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m.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n.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o.申请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p.申请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q.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r.申请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s.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上述资格预审公告“信誉要求”②项修改为本条);t.申请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u.申请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v.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资格预审公告“信誉要求”⑤项修改为本条);w.申请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x.申请人为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单位。按照《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加雄安新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y.在下阶段招标阶段投标人存在与其他投标人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加密锁号一致的情形。z.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资格预审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j项修改为本条);A.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资格预审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n项修改为本条);B.申请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资格预审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p项修改为本条);C.以上s、t、u、v、w、x、y、z、A、B与“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不一致的,以s、t、u、v、w、x、y、z、A、B条要求为准。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8.2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2.评审以申请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未按要求递交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4.本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7.8.5014.3880,申请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资格预审文件,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5.异议和投诉:(1)申请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宋文华;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信箱:hxzbxaxq@163.com;通讯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服务贸易大厦C2座B303室。(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电话:查看完整信息,邮箱:yshhjjjyjd@163.com。6.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7.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2024年5月11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申请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如有问题可拨查看完整信息进行咨询。8.申请人应在递交申请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网站地址:/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6),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完成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申请文件递交。信息受理地可选择“雄安新区”进行线上核验。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申请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宋文华;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信箱:hxzbxaxq@163.com;通讯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服务贸易大厦C2座B303室。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yshhjjjyjd@163.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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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新区容东片区4号能源站 地址: 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服务贸易大厦C2座B303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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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宋经理

项目负责人: 肖建水、吴红亮、李奔、楚胜男、宋文华、杨超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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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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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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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xzbxax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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