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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城区路网建设及提升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2026-05-27

项目名称: 磁县城区路网建设及提升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标的物: EPC路网建设及提升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地区:河北 邯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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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城区路网建设及提升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磁县城区路网建设及提升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 磁县行政审批局 以 磁审批审字【2023】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和发行债券外,不足部分县财政视财力状况统筹予以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3630.2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3580.26万元,建设规模:溢泉湖片区9条路的建设,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雨污水管网工程、给水管网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行道树) ,建设地点:磁县溢泉湖片区。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勘察质量标准:合格;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补勘、出具满足工程各阶段的勘察报告等全部勘察工作,出具满足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以及后期服务);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并负责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服务);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补和质量保修)等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630.26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业绩要求 : 自 2021 年 5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和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类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设计类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资料作为业绩证明资料。施工类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2)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4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6年 5月 27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5-27 17:00 至 2026-06-03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6-17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本“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张霞,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泰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解媛媛,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办公室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l0310@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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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泰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邯郸市磁县朝阳南大街69号 地址: 邯郸市丛台区联纺东路德源大厦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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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联系人:

张霞

项目负责人: 郭怀吉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负责人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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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cxjsj369@163.com

电子邮件: hebeitairu@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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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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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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